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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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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是我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国家,秦朝为了巩固统治,进行了政治方面的改进,那么秦朝的政治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秦朝的政治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秦始皇的图片

  秦朝的简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古中原的统一大业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秦王赵政建都咸阳,成为中国封建王朝中第一个皇帝。秦朝初立便北击匈奴;南下百越。疆域迅速扩展并进一步完善炎黄地图,但因为秦二世而完,所以没能对北方游牧民族进行收复统一。然其当时疆域西部已达到今甘肃、四川;西南到云南、广西;北到阴山。作为一个封建大帝国,在辐员广大的统治区域内,创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朝创下的 一套封建国家政治制度在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只有修修补补,基本框架不变。为了巩固统治,秦始皇下令把原来六国的兵器收缴销毁,然后铸成12个铜人。为了加强控制,原六国的贵族被强行迁到咸阳附近居住。秦朝还颁布了严苛的法律,对农民实行什伍编制。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对于后世影响极大。他接受丞相李斯的主意,除少数几种书籍之外,大量诗书、典籍、诸子百家著述一律烧掉,并将460多名儒生、方士活埋,留下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焚书坑儒”的历史事件。秦始皇还在全国修筑道路,尤其是开通了通往东方和东南的驰道。

  秦始皇自号“始皇帝”的时候,一心想让秦朝的天下千秋万代延伸不休,但他决没想到,仅仅15年之后,才传到第二个皇帝时秦朝就灭亡了。尽管他采取了种种巩固统治的措施,但他的独裁专制、横征暴敛,早已埋下了祸根。他征发了70多万人修造阿房宫,动用大量人力财力修造骊山陵,“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就是对他残酷赋役的控诉。频繁的战争、庞大的官僚机构、连续的大兴土木,动摇了统治基础,人民不堪重负,痛苦到了极点。前209年陈胜吴广农民起义爆发;前207年11月左右,秦朝被推翻。

  秦朝是由战国时代后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统一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帝国。秦始皇在历代秦国的国王蚕食其它诸侯国之上,完成了统一六大诸侯国的事业,实现了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转变。他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及其所采取的(旨在巩固统一的)措施,为后世帝王所取用。

  秦朝急征暴虐,导致速亡。末年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影响极为深远。由于过去的割据局面所造成的影响,反秦过程中重新出现了分裂的倾向。在接踵而来的争夺统治权的楚汉之争(前206~前202年)中,汉胜楚败,使分裂形势得到控制,统一了国家,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就这样建立了.

  秦朝的皇帝制度

  春秋战国,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已经一统天下的嬴政,以为过去的这些称号都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经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 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只采用一个“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创造出“皇帝”这个新头衔授予自己。 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皇帝”称谓的出现,不仅仅是简单的名号变更,还反映了一种新的统治观念的产生。在古代,“皇”有“大”的意思,人们对祖先神和其他一些神明,有时就称“皇”。“帝”是上古人们想象中的主宰万物的最高天神。秦始皇将“皇”和“帝”两个字结合起来,第一,说明了他想表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是上天给予的,即“君权神授”;第二,反映了他觉得仅仅是做人间的统治者还不满足,还要当神。可见,“皇帝”的称号,乃是秦王政神化君权的一个产物。

  秦朝的中央官僚制度

  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在此之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务。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机构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汉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它们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

  齐地: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

  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南越故地: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匈奴故地:九原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令、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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