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功行赏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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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功行赏的典故:
汉五年,既灭项羽,定天下。论功行封。
刘邦消灭项羽后,平定天下,当上了皇帝,史称汉高祖。接着,要对功臣们评定功绩的大小,给予封赏。
刘邦认为,萧何的功劳最大,要封他为赞侯,给予的封户也最多。群臣们对此不满,都说:“平阳侯曹参身受七十处创伤,攻城夺地,功劳最多,应该排在第一位。”
这时,关内侯鄂千秋把刘邦要讲而未讲的话讲了出来:“众位大臣的主张是不对时。曹参虽然有转战各处、夺取地盘的功劳,但这是一时的事情。大王与楚军相持五年,常常失掉军队,只身逃走也有好几次。
然而,萧何常派遣军队补充前线。这些都不是大王下令让他做的。汉军与楚军在荥阳时对垒数年,军中没有口粮,萧何又用车船运来粮食。
如今即使没有上百个曹参,对汉室也不会有损失,怎么能让一时的功劳凌驾在万世的功勋之上呢?应该是萧何排在第一位,曹参居第二位。”
刘邦肯定了鄂千秋的话,于是确定萧何为第一位,特许地带剑穿鞋上殿,上朝时可以不按礼仪小步快走。
【出处】《史记·萧相国世家》
【释义】“论功行赏”又“论功行封”表示评按功劳的大小,给予封赏。
相关人物介绍:
1、刘邦(公元前256年—公元前195年6月1日),字季(一说原名季),刘邦被人称为赤帝子,战国时期魏国丰邑中阳里(今江苏沛县)人,华夏族。出身平民阶级,秦朝时曾担任泗水亭长,起兵于沛(今江苏沛县),称沛公。秦亡后被封为汉王。后于楚汉战争中打败西楚霸王项羽,统一天下。公元前202年2月28,刘邦于荥阳氾水之阳即皇帝位,定都长安,史称西汉。成为汉朝(西汉)开国皇帝,庙号为高祖,汉景帝时改为太祖,自汉武帝时期司马迁开始,多以最初的庙号“高祖”称之,谥号为高皇帝,所以史称汉高祖、太祖高皇帝或汉高帝。他对汉民族的统一、中国的统一强大,汉文化的保护发扬有决定性的贡献。
2、鄂千秋(?-前190),西汉初人。初爵关内侯,为谒者。高祖议定列侯位次时,群臣皆以平阳侯曹参功多,宜第一。他力排众议,谓萧何留守关中,转漕给食不乏,当第一,曹参次之。为高祖称善,乃令何第一。他因得封为安平侯。
3、萧何(前257年-前193年),汉族,沛丰人,早年任秦沛县狱吏,秦末辅佐刘邦起义。攻克咸阳后,他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对日后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汉战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楚汉战争时,他留守关中,使关中成为汉军的巩固后方,不断地输送士卒粮饷支援作战,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代起了重要作用。萧何采摭秦六法,重新制定律令制度,作为《九章律》。在法律思想上,主张无为,喜好黄老之术。汉十一年(前196年)又协助刘邦消灭韩信、英布等异姓诸侯王。刘邦死后,他辅佐汉惠帝。惠帝二年(前193年)七月辛未去世,谥号"文终侯"。
4、曹参(音cān,?-公元前190年),字敬伯,汉族,泗水沛(今江苏沛县)人,西汉开国功臣,名将,是继萧何后的汉代第二位相国。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跟随刘邦在沛县起兵反秦,身经百战,屡建战功, 攻下二国和一百二十二个县。刘邦称帝后,对有功之臣,论功行赏,曹参功居第二,赐爵平阳侯,汉惠帝时官至丞相,一遵萧何约束,有"萧规曹随"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