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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官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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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职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这里面有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方面的内容。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下面是小编带给大家的晋朝官职介绍。

  晋朝官职:丞相

  以中枢官而论,晋初不置丞相。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改 司徒为 丞相。永宁元年(公元301年),罢丞相,复置司徒。其后,宋,齐,梁,陈各朝,司徒与丞相(相同)废置不一。

  《通典·职官三》云:晋惠帝永宁元年,废丞相,复置司徒。(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罢司徒,而丞相则与司徒不并置矣。其后或有相国,或有丞相,省置无恒。而中书监令,掌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自魏晋以来,相国、丞相多非寻常人之职……宋孝武帝,初唯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始如故,亦有相国。齐丞相不用人,以为赠官。梁罢相国,置丞相;罢丞相,置司徒。陈又置相国,位列丞相上,与丞相并为赠官。

  晋之丞相如赵王伦、梁王彤、成都王颖、南阳王保以及王敦、王导等人,都是独揽大权。他们上胁天子,下压群臣,不遵守寻常人臣的职分。这种情况是汉末曹操当丞相以来所造成的。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有一种共同的特殊现象,就是宰相无定员,无定名,也无定职。两晋诸王及王敦、王导等人任“丞相”,皆因人而设,并非定职,有时在制度上不设这种官,而在习惯上有这种官。但是,其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凡是真正总揽大权的,都必须加上录尚书事的称号。因为其他宰相,可能不处理日常公务,也可能不问小事,录尚书事则是一切公文都必须经他审阅,即使是威望极重的权臣,也不能不兼此称号,才能保证事权的高度集中。

  晋朝官职:八公

  《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司马)孚为 太宰(避司马师讳,改 太师为太宰),郑冲为 太傅,王祥为 太保,义阳王(司马)望为 太尉,何曾为 司徒,荀为 司空,石苞为 大司马,陈骞为 大,凡八公同时并置”。“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这“八公”在政治上的地位如何?《晋纪总论》六臣注说:“皆萧然自放,机尔无为,名称摽著、上议以正朝廷者,则蒙虚谈之名”。这是东晋后期干宝误解。八公属官却不少,有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1人,每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保卫诸“公”的,有武贲12人。八公之置,不只是为了遵崇世族中门望特高的人而已。晋武帝派侍中任恺与这些元老联系,他们也参议朝政,只是年高体弱不参加日常执政,与南北朝后三公不再设官署、幕僚参政有区别。在晋朝三公依然有执政官,比如太保卫瓘录尚书事、司空张华作为公辅都参与执政,与司徒王导都是三公任宰相。

  晋朝官职:位从公

  这是曹魏的旧制。凡是 开府仪同三司,都是位从公。开府仪同三司有骠骑、车骑、卫、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若是左右光录大夫、光录大夫开府治事的,都算是位从公。所谓“开府”,是指开设府第,设官置吏;仪同三司是说仪仗同于太尉、司徒、司空。

  八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骠骑以下及诸大,既不开府,又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东晋元帝建武初置督军御史,以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为次,督诸军为下。持节以使持节为上,持节为次,假节为下。使持节有权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有权杀无官位的平民,若在用兵作战时,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只能诛杀犯军令的人。

  晋朝官职:九卿职权

  光禄勋,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仆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东园将、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廷、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晋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省光禄勋,并入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公元373年)再置光禄勋。

  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令,以及左右都侯,南北东西督冶掾(冶,各本作“治”,殿本作“冶”,《职官分记》卷19引也作“冶”,今从)等。到东晋,省卫尉。

  太仆,统辖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乘黄厩、骅骝厩、龙马厩等令。典牧又别置羊牧丞。自东晋以后,太仆或置或省。

  廷尉,主管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大鸿胪,所统辖有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据《 晋书·职宫》载,光禄勋也辖华林园)、钩盾等令,又有青宫列丞、邺玄武苑丞。东晋以后,有事则置,无事则省。

  宗正,掌管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另有司牧掾员。东晋哀帝时并入太常,太医归门下省。

  大司农,统领太仓、籍田、导官三令以及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东晋时,哀帝省去襄国都水长,孝武帝复置。

  少府,统辖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等令以及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自东晋以后,只置一尚方。将作大匠有事则置,无事则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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