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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有哪些

时间: 耀聪2 春秋战国

  春秋会盟是中国奴隶社会衰落时期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产物,它反映了当时奴隶制遭破坏、大国争霸、礼乐废坏的社会现实。所以,要全面、深入地研究春秋史,就必须对春秋会盟进行探讨。那么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有哪些?

  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会盟是实行霸主政治的手段

  西周时,天子有无限权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册封一些方伯,代表自己坐镇一方,进行统治。春秋时期,王权衰落,“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出现了霸主政治。霸主政治象方伯政治一样,也是奴隶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形式。

  春秋五霸春秋时,“周德虽衰,天命未改”的社会心理驱使着人们仍然尊崇周室。霸主迎合人们这种心理,往往打着“尊王”的旗帜,提出“奖王室”的口号。当王室发生内乱或遭侵凌时,就举行会盟,帮助王室平定混乱。如王室的王子克、王子颓、王子带、王子朝等发动的叛乱,便都是霸主或大国诸侯帮助平定的。鲁昭公三十二年的狄泉之盟,任务是“城成周”,从而屏卫周王室。霸主还帮助王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如鲁昭公二十五年的黄父之会,晋赵简子就“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救助王室的会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王室衰微的过程,但并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这类会盟的主持者多为霸主,而霸主尊王常常是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从而争取更多的与国、壮大自己的实力,这就使霸主代替周王号令诸侯成为历史的必然。

  霸主不仅用会盟救助王室,还用会盟在列国中推行霸政。《国语·晋语七》:“(悼公)四年,诸侯会于鸡丘,于是乎布命……。”韦昭认为:“命谓朝聘之数,同好恶、救灾患之属。”可见,会盟是霸主推行霸政的方式之一。

  春秋时,不论是上层统治者还是下层平民百姓,普遍存有反战愿望和重视会盟的心理。而且,在会盟中,霸主取得的利益往往比用武力取得的还要多,所以,会盟便成为霸主常用的推行霸政的手段之一。齐桓公自北杏之会始,共举行十多次会盟,史载“衣裳之会十有一,兵车之会四”即是其例。

  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会盟推行霸政

  霸主通过会盟制定新的等级礼及其它制度。《国语·鲁语上》载会的目的云:“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霸主们深谙此理,常用会盟制定新的等级礼。这种等级礼主要体现在会盟时的次序中。齐桓称霸前,陈因国小,盟会皆序于卫下;齐、楚争霸时,齐桓因陈地居要枢,故进其班,使在卫上。又如,齐桓卒后,宋、楚争霸,陈在蔡上;楚合诸侯时,不进陈班,陈复居蔡下。有人经过研究,发现齐、晋主盟和楚主盟时,诸侯的排列次序并不相同。可见,霸主在排列诸侯国次序时,不仅以西周王室所颁的爵秩为标准,而且加进了地理位置、与自己的亲疏关系等因素,这样便形成了春秋时新的等级礼。此外,列国对霸主的贡赋、朝聘、贺吊、随征等制度也往往是在会盟时制定的。

  霸主用会盟解决联盟内部的纠纷。《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说:“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所谓“不协”即是有纠纷。一种情况是解决一国之内的纠纷。鲁僖公二十八年的温之会,卫侯与大臣元咺就杀卫侯弟弟叔武之事争讼,晋国进行裁决,结果“卫侯不胜”,被抓起来押送到京师;鲁襄公二十六年,卫人侵犯孙氏食邑戚地,晋合诸侯于澶渊,“讨卫,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重新划定了孙氏食邑。霸主又常在会盟中发号施令,平息列国间争端。鲁襄公十六年,“会于溴梁,命归侵田”,晋平公让各国归还侵略所得的田邑,从而维护同盟的稳定。又如,鲁昭公元年的虢之会,莒人将季武子伐莒取郓之事报告给霸主——楚国,楚为解决矛盾,就曾想杀掉鲁使。霸主用会盟保护同盟小国。鲁庄公三十年,因为山戎侵犯燕,所以齐与鲁遇鲁济,图谋对付山戎的办法;《左传》襄公十四年:“吴告败于晋,会于向,为吴谋楚故也。”当同盟之国遭强敌侵犯时,霸主便出面加以保护。

  霸主用会盟处置贰逆之国。春秋时的霸主所掌握的往往只是局部地区的霸权,在霸主的联盟之外,还存在着一些中立的、敌对的势力。这些势力对霸主的联盟是个威胁。因此,霸主常用会盟检验同盟国家对自己是否有异心。一旦发现有贰逆者,就用各种手段使其驯服,再用会盟加以巩固。《左传》文公十五年:“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这是用会盟对同盟国进行检验;鲁宣公九年的扈之会,《左传》曰:“讨不睦也”,杜注:“谋齐、陈”,这是在会盟中商讨惩治携贰者的方法;《左传》成公九年:“诸侯贰于晋,晋人惧,会于蒲,以寻马陵之盟。”当同盟诸侯有贰心时,霸主就用会盟来巩固自己的阵营;《左传》文公二年:“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则是用会盟处置贰逆之国。

  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会盟是大国结与国、壮大实力从而达到称霸目的的方式

  春秋时,大国运用会盟争霸,并以当上盟主作为称霸的标志。比如,齐桓卒后,齐、楚、宋三国就用会盟的方式争霸,于是有齐之盟、鹿上之盟、盂之会、薄之盟,直到践土之盟晋当上盟主,争霸会盟才告一段落。大国用会盟结与国、壮大实力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用会盟亲近友好国家,巩固自己的阵营。鲁僖公二十七年,楚在与晋决战于城濮的前夕,与鲁、陈、蔡、郑、许诸友好国家结盟于宋,便是典型的例证。面对强敌威胁,先巩固自己的联盟,此乃至关紧要的第一步。

  用会盟争夺中间力量,改变同对手的实力对比。争夺的重点是地理位置重要的或实力较强的国家。陈、蔡、郑、许、宋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成为大国争夺的对象。陈、郑、宋都位于黄河以南的战略要枢。郑在西,宋在东,陈则处于宋、郑之间。得郑就可以控制西方诸侯,得宋就可以左右东方诸侯,得陈则可以制服郑、宋。因此,大国除进行征战,还采用会盟的手段,逼迫、引诱这些诸侯国归附自己。《左传》成公九年:“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公子成于邓;”《左传》成公十六年:“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汶阴之田求成于郑,郑叛晋,子驷从楚子盟于武城,”竟不惜采用贿赂的方式加以拉拢,可见,对楚来说,得郑何其重要!

  力量较强的诸侯国在大国争霸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向背往往可以决定争霸的成败。例如,在晋、楚争霸中,实力强大的秦就是重要的中间势力。城濮之战,晋联秦重创强楚,使它长时间不敢北顾。后来,秦从晋的阵营中分化出去,倒向了楚联盟,楚才能与晋抗衡,直至共主会盟。所以,大国常千方百计对较强国(如齐、秦等)进行拉拢,力图使与对手的实力对比发生巨大变化。

  用会盟分化敌对势力,削弱对手力量。争取的大多是地理位置较重要的对方盟友。如,江、黄在楚的东北面,可出兵截齐后路,所以,齐桓攘楚时设法将它们从楚联盟中分化出来,一会于贯,再会于阳谷。这样,就使对手失去股肱和屏障,实力进一步减弱。

  春秋会盟的政治作用:会盟是列国维持各国内部旧的奴隶制统治秩序的工具

  春秋时,中国奴隶社会走向衰落。反映在各诸侯国内部,嫡长子继承制等旧制度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破坏,公室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卿大夫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也愈演愈烈。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各国统治阶级用会盟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孔子春秋时,立贤、立爱之事时有发生。郑武姜欲立叔段,宋宣公舍子与夷而立弟穆公,穆公舍其子公子冯而立兄子殇公,鲁庄公问后于叔牙等,都反映出嫡长子继承制面临着挑战。而君统继承上的争斗又往往是与国君妻妾关系上的混乱分不开的。晋献公宠骊姬,周王以狄女为后都引起了君统继承上的纠纷。当时人认为“并后、匹嫡”是“乱之本”。因此,在会盟的约文中反复强调“无易树子(树子即嫡子),无以妾为妻”,力图对嫡长子继承制的破坏加以制止,从而避免发生诸子与嫡长子争夺君位的情况,使君位得以顺利地传递。

  春秋初期,各国大族兴起。列国大世族,如鲁国的展氏、臧孙氏、郈氏等出自孝公,三桓出自桓公,东门氏出自庄公。齐国的管氏、鲍氏、崔氏、庆氏等,也强大于春秋前、中期。郑国的七穆出自穆公。宋国的戴、庄、桓等大族,晋国的六卿,卫国的孙、宁等强族都形成于春秋前期。大族的兴起对公室构成威胁,所以,公室对大族展开了激烈的、血腥的斗争,晋献公对诸公子的屠杀就是典型的例子。但是,人们也看到了公室与大族关系的另一面。由于这些大族多为公族,公室的存在又需要公族的拱卫。公室好比树的主干,公族是枝叶,尽去枝叶,主干也必然要死亡。因此,葵丘之盟约文中特地规定“无专杀大夫”,旨在纠正过激行为,让大族屏藩公室。但是,它并没有彻底平息公室与卿大夫的斗争,却导致了后来事情向另一极端发展,纵容、姑息大族,养痈遗患,使“礼乐征伐自大夫出”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趋势。

  面对公室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卿大夫之间愈演愈烈的斗争,不仅各国内部国君、大夫经常结盟,而且,列国也频繁会盟。当他国新君君位未定或犯臣作乱时,列国常用会盟图谋平定之策。鲁桓公十一年的鲁、宋、陈、蔡等国的折之盟是谋定郑厉公之位,鲁昭公二十六年的齐、莒、邾、杞等国的鄟陵之盟,二十七年的晋、宋、卫、曹等国的扈之会都是准备将被季氏赶跑的鲁昭公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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