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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有哪些

时间: 耀聪2 中华杂谈

  巡视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的天子巡狩制,即天子对各地进行自上而下的巡察。如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南西北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有哪些?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帝王亲自巡视

  巡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当时的巡视形式主要是天子亲自到各氏族、部落巡视,监督各氏族、部落首领按原始的习惯和全体氏族成员的意愿管理好公共事务。这是我国最古老的权力监察方式。三代君主常带领随从人员省视诸侯国,了解诸侯国情况,其主要目的是进行监察。“天子适诸侯,为巡守(狩)。”

  此后,历代有作为的皇帝差不多都亲自到全国各地巡行。例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修建了宏伟壮丽的阿房宫,可他在外巡行的时间却远远超过在宫中安居的时间。汉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常常外出巡察,其目的之一便是考察地方吏治。唐太宗李世民即皇位以后,经常巡幸各地。清朝皇帝中,出巡最多的是康熙和乾隆。康熙认为,皇帝走出深宫,进行实地视察,比单纯看奏章或听臣子们的议论更能了解实际情况。他说:“臣下之贤否,朕处深宫何由得知?缘朕不时巡行,凡经历之地,必咨询百姓,以是知之。”乾隆亦极喜巡视,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各地。

  总之,帝王外出巡视,虽没有形成比较确定的规章制度,而且也与各个帝王的嗜好习惯有关,但它却是中央加强对地方及其官员的控制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帝王获取地方真实情况、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它又成为中央决策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帝王遣使巡视

  帝王遣使巡视在商代就已开始。商代甲骨文中有“东吏来”,“乃令西吏”等记载,据陈梦家考证,“东吏”和“西吏”,“当指派至于东或于西的使者”。这些商王的使者,除所负的其他使命外,还有监察诸侯国对中央是否忠诚并向天子汇报的职责。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国君常常遣使暗中察访官吏、调查各级官吏有无越轨言行。此后各朝,均有一些帝王专门派遣重臣、亲信官员包括监察官员到各地进行公开或私下的巡视,以加强对地方的监察。东汉王朝也以临时性监察作为经常性监察的辅助手段。其主要形式仍然是天子遣使巡视郡国和郡太守行县。王莽做皇帝以后,也曾派出五威将巡视边地,派出风俗使者搜集他所需要的各种情报。隋文帝也经常“潜遣行人采听风俗,吏治得失,人间疾苦,无不留意”。在晋代,遣使出巡是中央监察地方的重要方式。晋武帝对这种监察方式尤为重视,曾多次下诏遣使巡察州郡。北魏孝文帝还将北魏境内分为东西两道,分遣“东西二道大使”进行巡察。此后各朝,一些皇帝为加强对地方的监控,也常常遣使出巡。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中央监察机构对地方的巡视

  监察机构对地方的巡视分为中央监察机构对地方的巡视和地方监察机构对所属州县的巡视。其中以中央监察机构巡视最为重要。中央监察机构对地方的巡视始于汉代,并实行经常化、制度化。两汉地域辽阔,行政官吏众多。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监督,使监察活动覆盖中央到地方,因而采取了多渠道、多形式的监察方式。其中之一就是实行常驻与巡行相结合的监察方式。

  两汉时期,中央对郡国的巡视主要由刺史进行。刺史须于每年秋分之际,率领属员“行部”,巡察部内诸郡国,实际考察其治理状况。

  隋朝在中央设司隶台,作为专门监察诸郡的机构。以司隶大夫一人为长官,佐官有别驾二人,分监京师和东都;所属有刺史十四人,掌巡察畿外诸郡;从事十四人,协助刺史巡察。每年二月巡郡,十月入奏。唐朝中央对地方州县的监察,一是御史台不定期派遣御史出按州县。二是分道巡按,这是中央对地方的一种经常性的巡回监察制度。贞观时,天下分为十道,随时派遣官员巡察地方。武则天时定额八人,每年春秋两季出巡地方。唐中宗时,设各道台使二十人,选择内外官五品以下贤明清廉者充任,定名为巡按使。元代时,成宗派遣御史巡视天下,罢黜贪赃者一万八千四百多人,察冤狱三千三百七十件。明代也把巡视作为加强对地方官监督和考核的重要途径,经常派出巡按御史出巡各地。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形式:地方监察机构对所属州县的巡视

  除中央监察机构外,地方监察机构为了加强对所属州、县的监察,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巡视活动。如西汉,郡对属县的巡视一般由郡太守本人进行,称为“行县”。行县的目的是通过实际考察监察属吏及豪强,并对违法者予以惩处。郡太守行县须定期进行,一般是在每年春季。宋王朝定有繁杂的地方监察官出巡制度,包括对监司所带随从仆役、巡察州县逗留的时间和生活待遇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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