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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庄公收复祖地的故事

时间: 耀聪2 西周

  秦庄公,秦仲之子,姓嬴名其。在位时间为前821年~前778年。周宣王六年(前822年),秦仲被西戎攻杀,其子嬴其即位,是为庄公。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秦庄公收复祖地的故事。

  收复祖地历史故事

  秦仲战败被杀,是个历史悲剧,是嬴秦发展史上的一次严重挫折。但是时陇上之秦国力毕竟已有较丰实的基础,不至于因此次军事失利便一蹶不振。再者,秦仲家族兴旺,后继有人,故很快便出现了转机。当然,转机的主导性因素还是非同一般的周、秦关系和周宣王打败西戎的决心。在共同抗戎的问题上,周人与嬴秦早已经“同呼吸,共命运”了。

  《史记·秦本纪》曰: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日庄公。周宣王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这一次周宣王是铁了心要与西戎决一胜负了。他把秦仲的五个儿子召集起来,进行伐戎的动员。而且,这次不再只是精神上的激励,而是以军力援助为前提的。“与兵七千”,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西周、春秋时代,战争的主要形式是车战。当时的战车上载甲士三人,左主射,右主伐,中主御,而每一乘战车,又配备步卒十人。交战时车驰卒奔,互相应合。七千战士,可配战车七百乘,可谓军力雄厚。懿王时的名器《禹鼎》记述一次伐戎战争,兵力仅有“戎车百乘,斯驭百,徒千”。

  春秋时期战争规模已逐渐增大,但轰动一时的城濮之战,晋国也不过才出动兵车七百乘。宣王派兵七千协助嬴秦伐戎,确系一次空前的投入。宣王时的《多友鼎铭》,记载与猃狁的一场重大战役,俘获战车127乘,斩首356人,其规模与这次周、秦联军的伐戎行动差不多。对于宣王初年的周王室来说,这已是很高规格的军事部署了。据李学勤先生考证,传世器不其簋盖的铭文,讲的就是秦庄公这次伐戎之役。李先生指出,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庄公名其,先秦行文“不”字常用作无义助词,仅表语气,故“不其”即其,也就是秦庄公。庄公之称“公”乃后来的追称。不其簋乃庄公自作器,故直用己名。铭中显示,这次伐戎行动的总统帅为“伯氏”,他上对周王负责,下可指挥不其。按先秦的亲称习惯说,对伯父和同辈长兄均可称伯,李学勤先生认为此伯氏乃庄公之兄。但《秦本纪》却有明文,说秦仲的五个儿子中, “其长者曰庄公”。

  李先生解释说,庄公“也许不是最年长的”,也就是说,庄公还有个兄长,被司马迁忽略了。我想对李先生的说法略加修正。我认为铭中的“伯氏”非庄公兄长,而是庄公的伯父。秦仲之“仲”,乃以排行人名,说明他还有个长兄(或庶长兄),依周王室用人的惯例,关系密切的属国,国君之伯、叔父或兄长常有在王室供职者。此类事例多不胜举。此“伯氏,即秦仲之兄、庄公之伯父而为王室重臣者。他就是受宣王之命带领七千人马去秦地作战的统帅。“与兵七千”是说派七千军队前往助秦攻戎,而不是说把这七千军队送给秦国。当时的军队都是按国人的村社结构与井田配置编制的,是决不可能把归属权交出去的。

  这七千人,周王必然要派军事长官统率。以那时的周秦关系及军力对比说,这个“伯氏”是最合理的受命者。他既是王室大臣,又是嬴秦的家族成员,而且还是庄公弟兄们的长辈,由他担任这次伐戎之役的最高统帅,是非常合适的。铭中他称庄公为“汝小子”,也正符合其长辈身份。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一点,伐戎胜利后,伯氏对不其有“锡汝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的奖赏,这表明当时庄公尚未继承君位,否则伯氏无权也无须作这种规格的赏赐。情况可能是这样:秦仲战死后,周宣王派伯氏去陇上暂主秦事,以伐戎为急务,并未匆匆忙忙地册封新的嬴秦首领。待伐戎胜利,局面稳定后,方据战功而册封了庄公。《秦本纪》言收复了西垂,将陇上秦地与大骆故地联成一片后,庄公方“为西垂大夫”,这与我们上述推测是一致的。

  铭文说:“朔方猃狁,广伐西俞,王命我羞追于西。”猃狁即犬戎,金文中恒用猃狁而不用犬戎。“西俞”之“西”,和“追于西”之“西”,是具体地名,就是犬丘的古称。“西俞”,即西地之域。铭末言不其受赏赐后, “用作朕皇祖公伯、孟姬蹲簋”,以志纪念。庄公祖父名公伯,不为其父其母,而为其祖父祖母作祭器,大概与周、秦共行的昭、穆制有关,在祭统中祖与孙属同一系列。从铭文内容看,这次伐戎战役打得相当艰苦,并且转战了好多地方。最后周、秦联军终于打败了犬戎,重新控制了陇山以西的局势,虽不能说彻底解除了西戎对嬴秦的威胁,但总算遏制了戎人的猖獗势头,史载戎人“由是少却”。通过此役,嬴秦从犬戎手中把已被犬戎占领了二十多年的西垂夺了回来,并乘胜扩展地盘,将陇上秦域同西垂地区联成了一片。秦庄公于此役后继承了君位,号称“西垂大夫”。

  出于对祖邑故都的向往,庄公将秦仲时代嬴秦在陇上的部族活动中心,又移至西垂,故《秦本纪》言“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由于西垂作为嬴秦旧都已有悠久的历史,并非新辟之邑,所以不存在地名转移问题。而且,陇上之秦邑也并未放弃,仍为秦人所据有。当然其“秦”地之名也无需变。因此,庄公之居犬丘,地名不受影响,西垂地区从未拥有过“秦”之名。《秦本纪》载庄公在位44年,这段时间内,局势相对平稳,嬴秦国力也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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