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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礼乐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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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乐制度曾经是周朝社会生活的支撑。它既有理想层面的东西,也有现实层面的东西,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朝的礼乐制度介绍,希望能帮到你。

  周朝的礼乐制度介绍

  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

  孔子

  关"礼""乐"的完善制度。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舞队人数的不同,是为了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周代的音乐领导机构"大司乐"是世界上出现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它所培养的对象是王和诸侯的长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从民间选拔的优秀青年。主要教授学员们学习六代乐舞与小舞。大司乐教育贵族子弟学习音乐并非是让他们真正去表演,而是让他们懂得"礼乐"是一种有效的治国方式。

  礼乐制度盛行于中国的商周时期,是维系奴隶制等级观念的规范,也是奴隶主阶级借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在举行祭祀、宴享、朝聘、婚冠、丧葬等宗教和政治活动时,均使用礼乐器。礼乐器是表明器主身份、权位的标志物。正如《左传·成公二年》所云:"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又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丧葬礼是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者入葬时所享受的待遇,依生前的品级而有所不同。古代墓葬能够比较完整地保存随葬品和有关遗迹,因而为研究古代的礼乐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已有学者提出礼乐制度形成于龙山时代的新见解。

  周朝的礼乐制度目的

  礼乐制度是周代建国初期由周公制定的,其目的之一是为巩固等级制社会,其次也是吸取商代灭亡的教训,反对"淫乐",采取"节乐"措施。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但它又使乐成了礼的附庸,使音乐成为以礼为中心的模式音乐,并逐渐趋于僵化。统治阶级为了推行"统治"制定了一整套十分烦琐的礼仪和与之相配合的音乐。

  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礼仪有别,所用的音乐也不一样。如祀天神,"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祭地示,"乃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周礼.春宫》)两君相见,例用大雅《文王》;诸侯设宴招待他国使臣则用小雅《鹿鸣》、《四杜》、《皇皇者华》、(《左传.襄公四年》)。又如天子祭祖用《雍颂》,士大夫则不能用。

  关于乐队和歌舞队的编制,也有严格规定。乐队的规定是:"王宫县",即排列成东西南北四面;"诸侯轩县",排列三面;"大夫判县",排列两面;"士特县",只排列一面。歌舞队的规定是:天子用六十四人,列成八行,称为"八佾";诸侯用三十六人,列成六行,称为"六佾";卿大夫用十六人,列成四行,称为"四佾";士用四人,列成二行,称为"二佾";(《周礼.春宫》及注);等等。

  总之,所有这些关于礼乐的规定,都是为了加强人们的等级观念,最后达到巩固其统治的政治目的。要顺利地推行礼乐制度,必须加强有关礼乐方面的教育,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周王朝设置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礼乐机构--春宫。

  周朝的礼乐制度继承发展

  礼乐制度诞生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末共几千年,每个时期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理论上都是以西周为标榜并且最终目的都是相同的。

  "如果说周公是'礼乐'的主要制定者,那么孔子就是'礼乐'的坚决维护者。[李泽厚《华夏美学·第一章礼乐传统·二"乐从和":情感与形式》]"孔子的儒家思想讲究仁爱、伦理、修己、道义、理性、中和、学习、重教育,这些都与"礼"息息相关。孔子极重视礼教,认为人应当严格遵守礼数,统治者若"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被统治者"不学礼,以无立"。他用仁爱伦理的态度来看待音乐,评价六代乐舞中的《大武》为"尽美矣,未尽善矣",对其中充斥的暴力内容给予否定。只有尽善的音乐才能挖掘出尽美,而尽善则要靠礼来修养。孔子的"重教育"将其礼乐思想教授于人然后保留延续下来。

  礼划分了社会上的等级和阶层,使中国古代音乐有了"宫廷音乐"与"民间音乐"之分。宫廷音乐的素材基本上都来自民间,由宫廷御用文人乐工修改编订而成。为宫廷收集音乐素材也是体察民情的一种有效手段,西汉时期成立的"乐府"其职能之一就是收集民间音乐,统治者可从民间歌曲中看出自己的政绩到底如何,由此可知己知彼达到更好的统治效果,与此同时也收录了散落在民间的音乐并在一定程度它们流传后世。我个人认为这种"采风"制度类似于西方音乐史中的格里高利圣咏,统治者收集民间歌曲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巩固统治。

  唐代是中国古代文化、经济、外交的鼎盛时期,唐代音乐吸收外来因素,种类空前的丰富。这时,属于统治者的雅乐便在丰富多彩的燕乐光环下黯然失色。况且雅乐是歌颂帝王的"雅正之乐",注重形式并不注重旋律美感,连统治者自己都认为"雅乐不美"。即使唐朝历代帝王极喜爱推崇燕乐,但他们也没有对"礼乐"掉以轻心。唐明皇李隆基六岁时曾在祖母武则天面前表演乐舞《长命女》,可见从西周传承下来的教授贵族子弟音乐来让其明白礼乐治国重要性的制度仍在继续,"礼"之于"乐"仍旧严格。唐代"大乐署"是专门掌管雅乐与燕乐的机构,它有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制度,筛选最好的乐师为宫廷服务不仅是因为唐代帝王都相当重视音乐,更重要的是为了通过高超精湛的表演来显现唐代的国富民强。

  出现于宋代的"大宴仪"是皇帝在重要节日祭祀、宴请、册封的礼乐制度,延续至清。"大观三年,议礼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仪:其日,预宴文武百僚诣殿庭,东西相向立。皇帝出御需云殿,阁门、内侍、管军等起居……集英殿饮福大宴仪。初,大礼毕,皇帝逐顿饮福,余酒封进入内。宴日降出,酒既三行,泛赐预坐臣僚饮福酒各一盏,群臣饮讫……[元·脱脱等著《宋史·志第六十六·礼十六》]"

  由于历史文化原因,金、元统治者未能在礼乐制度上取得强有力的控制,造成封建社会中意识形态禁锢方面的某种松懈。这使得作为通俗文艺形式的戏曲在民间的发展中能够游刃有余,蓬勃兴旺。

  之后的明清时期礼乐制度类似宋代"大宴仪"。明制大宴仪中"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清·张廷玉等著《明史·志第二十九·礼七》]""大宴仪上尊号徽号仪尊封太妃太嫔仪附册立中宫仪册纪嫔仪附主册皇册皇太子仪太子千秋节附册诸王仪册公主附知。[柯劭忞等著《清史稿·志六十三·礼七]"

  从宋明时期开始,宫廷音乐一再衰败,民间音乐却如雨后春笋般繁荣发展。封建统治制度毕竟是落后不得人心的,掌控在统治者个人手中的礼乐制度注定要走向灭亡。但不能否认礼乐制度影响了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以及音乐格局,它作为统治阶级利用音乐来左右政治的利器控制中国近两千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看了周朝的礼乐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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