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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摊丁入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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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丁入地,清代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亦称"摊丁入亩"或"地丁合一"。即将丁银摊入田赋中一并征收。是清雍正年间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措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清代摊丁入地简介,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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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摊丁入地简介

  摊丁入地清代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亦称“摊丁入亩”或“地丁合一”。即将丁银摊入田赋中一并征收。是清雍正年间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措施。

  清代摊丁入地历史发展

  中国自秦汉以来即有人头税的传统,对于一个家庭中的人口,尤其是丁男加以课税,此外,丁男多必须服行差役。

  明代后期实行一条鞭法,将代役丁银逐渐摊入田亩征收,使当时复杂的赋役合并征银。但当时并未普遍施行。因官僚地主的阻挠,不久差役复起,至清初相继沿用,地方各种差役杂派有增无减,各级官吏贪污勒索,人民又遭受沉重的赋役之苦,人民被迫抗税、逃亡、隐匿地丁,以致了额无定,丁银难征,中央财政收入日益减少。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规定依照上年各地的报丁数,固定税额,为以后征丁银的标准,以后“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人口减少时,以新增人丁抵补,税额不变。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开始在广东、四川等地实行摊丁入地的税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但各省实施程度不一。山西省到道光时还有未并县份

  摊丁入地的主要内容,以府或县为单位,把康熙五十年征收丁银的总额,按亩全部分摊到田赋中。由于各府县丁银和田赋的比数不同,每两银的田赋所摊加的丁银也不同,多数地区所摊数额,大致是每两银的田赋摊入丁银一、二钱。

  清代摊丁入地意义

  这种税收制度,称为地丁制度。缴纳的这种田赋,一般称为地丁钱粮。这种税制因将丁银摊入田亩,较彻底地废除了官僚豪绅的免税特权,无田的人民不再纳丁银,纳地丁银的人也不再服徭役,虽在以后的年份仍允许地方官令民服役,但受到了限制,结束了长期以来对地、户、丁赋役制度的混乱现象,简化了税制,完成了对地、户、丁征税归入财产税的过程,是中国封建税收制度的一个进步。它从根本上削弱了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的束缚。其结果使人口不断增长,垦地逐渐增多,生产得到了发展。

  清代摊丁入地影响

  摊丁入地,是清朝关于农业的税赋政策,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所以之前隐匿的户头才一下子出来了--所谓人口包炸的真相如此而已。但是农民的负担在清朝丝毫没有减少。,因为报得愈多,税就得缴得愈多。

  康熙谈定入地“摊丁入地”的政策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彰显盛世不过是满酋稳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赋税不均,富者勾结营私,虽坐拥千亩田产而不需缴税,贫者无立锥之地,却有劳动之责。以占全国税赋七分之一的苏南地区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减少了15000余顷,赋银也减收了42万余两,但征粮却增加了200万石之多,如果按银价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银价计算,也增加了150万两,这就是说,从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亽府数次宣称“减赋”,赋银也的确减少了一些,但实际上苏南的税赋却净增110万两白银,而这还是最低估算--因为大体上看,有清一代的银价一直在上涨,金田起义前某些地方的银价已经上涨为康熙中叶的三倍,如果我们取折中即1.5倍银价计算,那么仅苏南税赋就净增250万两,而这还是在田地减少15000余顷的情况下征收的!清王朝的“减赋”“永不加赋”,纯属掩耳盗铃,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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