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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狱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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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清朝文字狱简介,希望对你有用!

  清朝文字狱图片

  清朝文字狱概述

  1 名词,专指一类迫害文人,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2 动词,指利用特权对异己进行构陷。

  3 形容词,形容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行的无情专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以清代最甚,清代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目的在于压制汉人的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加强中央专制集权,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清朝文字狱简介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一、顺治朝的文字狱

  清朝文字狱的开端,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

  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清朝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二、康熙朝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 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

  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 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4 徐转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三、雍正朝的文字狱

  1 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

  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据说还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 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 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 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 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 “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7 “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四、清乾隆时的文字狱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

  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乾隆帝刚即位时,为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以上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

  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乾隆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

  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此时乾隆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乾隆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的、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

  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乾隆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中华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

  1 王锡侯《字贯》案

  清乾年间(1763-1795),新昌县(今宜丰)棠浦镇沐溪村有个举人叫王锡侯,自幼聪明过人,年轻时,为追求功名,曾将自己锁在王氏祠堂的一间小房里,日夜攻读。一天三餐茶饭,都由家人从地槛下的洞千里送进去。他学问渊博,懂训诂,善诗文,会观天,通气象,一生写下了十多部书。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他认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学者查此遣彼,举一漏十,每每苦于终篇,掩卷而仍茫然",而且字与字之间没有联系,"字犹散钱",他便想出"以义贯字"的方法,把音或义相同的字,汇萃一处,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全书分天文、地理、人事、物类四大类,共四十卷。由于《字贯》通俗易懂,便于查找,如以"风"为目,后则列风貌、暴风、大风、小风、热风、和风、低风、风声之类,因而在它未正式脱稿时,就得到不少人的赞赏。在友人的赞助下,《字贯》很快就出版了。

  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贯》出版后的第三年,王锡候的仇家王泷南仅据《字贯》自序中说《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也"一句,上书江西巡抚海成,指控王锡候诋毁册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要求革去举人,以便审拟。海成接到王泷南的状纸后,立即奏朝廷。乾隆皇帝看了海成的奏折,首先认为是妄行著书立说,便批交大学士去处理。后来乾隆翻阅了《字贯》发现在凡例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讳开列,认为"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其实王锡候是告诉读者对君王或尊长的名字,如何避免直接写出或说出来,也就是如何避讳以防犯上,而作一说明的。结果在《字贯》凡例中反而自己忘记避讳。当他一发现,马上改刻了凡例,不再开列庙讳御名。

  当乾隆皇帝开口要重惩王锡候时,海成立即率官员兵丁驰奔棠浦沐溪将王家数十口一并拘捕,装进槛车,解押上就,对王家藏书,逐一翻阅,指出书中"悖逆狂妄之处"连并奏折,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锡候一门在京尽皆斩首,"被诛时情状甚惨"(《盐乘》),凡为王锡候产诗文写过序、唱过赞歌的一律予以制裁。对在办理《字贯》案件时,"漫不经心"或"不能检出悖逆重情"的官员都给予处分。乾隆认为,江西巡抚海成只将王锡候"仅革去举人审似,实大错谬",判以斩刑。事后,将缴到王锡候七十九本著作,十七件手稿,已印好的二百六十一部《字贯》,各种书版二千一百七十四版,以及《明诗别裁》、《古学指南》九种五十二本藏书全部销毁,造成中国历史上一桩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锡候也成了封建专制的牺牲品。

  2 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清朝。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后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诗中辱骂清廷,于是酿成大案,牵连的人很多,只要是涉及到一柱楼诗者,均一个不漏地查过去。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故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连乾隆帝的宠臣沈德潜因为给徐述夔写过传记,又兼写过《咏黑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尽管沈德潜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徐家惨遭灭门不说,当地其他徐姓族人也被翻箱倒柜抄家,有些徐姓人逼迫无奈隐姓改名,把自己的祖宗牌位藏在马桶里以躲追究。就这样,迷惑人们十五年的乾隆时期“言论宽松”的烟雾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代之而来的是乾隆朝长达三十一年的两次 “文字狱高峰”(即“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一年的”第一次“文字狱高峰”和“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八年的”第二次“文 字狱高峰”),“高己卑人,雄才易事”的乾隆,不仅有了在位六十三年的奇迹,更有创造有清一代乃至中国封建专制 史上文禁最严,文网最密的“文字狱高峰”之辉煌政绩,远远胜过了顺治、康熙和雍正;其将“文字狱”对象由上层官 绅扩展到粗通文墨的下层平民(连精神病患者也不放过)的招术,其开创“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 行”的“言论检查”制度。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陆时化的一部书画理论著作《吴越所见书画录》因载有董其昌所撰写的《节寰袁公行状》,因为该文中有所谓“诋斥满洲语句”的地方,该书及其作者竟因此险遭毁版和杀头之灾。仅仅是因为文中的谱主袁可立(号节寰)为明末军事抗清斗争的主战派将领,在其任兵部左侍郎时与袁崇焕的“议和”形成过对立,而建州之事又是清朝统治者所最忌讳的,终清一朝整个史界对袁可立十分忌惮,清朝文字狱的疯狂程度可见一斑。

  “古稀罪”案:又有道学先生尹嘉铨官至大理寺卿,其父尹会一是道学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尹嘉铨已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当年四月,乾隆帝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尹嘉铨忽发老来疯,一心要参加接驾盛典。然而竟没有圣旨要传召他入觐,尹嘉铨灵机一动,想到老爹尹会一,便草拟两份奏折:一是请谥,二是从祀。要是皇帝恩准,不但博个孝子名声,还能乘机出风头,于是派儿子将请谥奏折送去,自己呆在家中。乾隆帝看到他儿子替他送上来的奏本,为父请谥,当即恼了。遂提起朱笔,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而尹嘉铨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准他父亲从祀文庙。乾隆帝当即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于是承办官员绞尽脑汁罗织罪名,给尹嘉铨扣上大不敬、假道学、伪君子等等罪名,影响最大的是所谓“古稀罪”: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杀。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生员吴英拦舆献策,则被凌迟处死。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被河南登封人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发生了贺世盛笃国策案。湖南未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参加科举都没及第。他平时常替别人代写词状,又把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故事之类,拉杂地拼凑出一部《笃国策》,准备写成以后上京城投献,以求贷得一官半职。因为这本书上写了批评捐官制度的意见,这就成了“妄议胡政”,贺世盛被判斩立决。

  其他涉及“华夷”、“明”、“清”字句的文字狱俯拾皆是。

  江西德兴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续三字经》,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难华夏”是华夏遭难,“遍地僧”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明系隐寓诋清”。于是判祝庭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江苏兴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句,被认为故意影射,定为叛逆大罪。

  张缙严在给刘正宗诗稿作序中有一句“将明之才”等,皆被定为逆案。

  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判决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征衣泪积燕云恨,林泉不共马蹄新”、“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乾隆帝认为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

  有个刘三元,本就疯癫,某日失口对人说:我乃汉室后裔,要众官扶持;这个疯子因此得罪被杀。

  有些字句是专制帝王的专用品,如果不慎误用了这些字句,就是僭越犯上。

  山西王尔扬为别人父亲作墓志铭,用“皇考”两字,这是习语,屈原《离骚》和欧阳修《泷冈阡表》内都称父为“皇考”,却被斥为“于考字上擅用皇字,实属僭逆”。

  江苏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中有“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不料“赦”字只能由皇帝使用,韦玉振被指责“乃敢竟用赦字,殊属狂妄”。

  湖南监生黎大本为母亲做寿,祝寿文内有“女中尧舜”等字句,被斥为“拟不于伦,谬妄干分”,黎大本充军乌鲁木齐。

  湖北秀才程明諲为人作祝寿文,内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曲解为做皇帝,程明諲“语言悖逆”,斩立决。

  其他触犯庙讳、御名以及提到皇帝应该换行抬写而没有换行抬写,因此获罪的,不可胜数。有一个河南人刘峨,编印《圣讳实录》一书出售,本来是为了告诉人们应当怎样避讳,所以把应避讳的清代诸帝的名字“各依本字正体写刻”,却被控大不敬,惨遭斩首。

  直隶容城一个走江湖的医生智天豹,编了一部《万年历》,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这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只编到五十七年为止,犯了大忌,被认为是诅咒乾隆帝短命,“罪大恶极,人人发指,非碎磔不足以蔽辜”,结果,将智天豹处死。

  还有个冀州秀才安能敬,写了一首颂扬清朝的诗,其中有“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这四句诗被曲解为咒骂皇帝有忧有难,无人辅佐,其实,就象安能敬自己在审讯时所说,“原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顶多是颂诗写得不好,哪里是什么讥讪诽谤呢?

  再如著名学者全祖望著有《皇雅篇》,叙清世祖得天下之正。但全祖望的仇家却向乾隆帝控告说,全祖望文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居然冠“贼”字于“清”字之上,大逆不道!全祖望几遭陷害,因朝廷官员为之辩解,才得以幸免。

  直到乾隆末期,文字狱才较为放宽。这主要是清廷统治日益腐败,各族人民纷纷起义,清廷连镇压起义也来不及,顾不上在文字上吹毛求疵、无中生有。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广西抄获回民经卷书籍,“语多悖逆荒唐”,照往例会严厉追查,治以重罪。但这时甘肃的回民起义刚刚镇压下去,清廷不敢因文字细故,再激起回民的反抗。所以乾隆帝说“书内字句,大约鄙俚者多,不得竟指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若此等回教书籍,附会其词,苛求字句,甚非朕不为已甚之意。此事……竟可毋庸办理,嗣后各省督抚,遇有似此鄙俚书籍,俱不必查办”。显然,象这类案件,如果都要彻底查究的话,势必是案件山积,株连甚众,“将不胜其扰”。在各族人民拿起武器、纷起反抗的时候,清廷不得不稍稍收敛其淫威,对文字犯罪,也不得不从宽处理了。但即使如此,直到嘉庆年间,文字狱的阴影仍笼罩着文坛,知识分子余悸尚存,所以龚自珍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以及“万马齐喑亦可哀”的叹息。

  清代文字狱兴起原因

  清代前期文字狱大致有3种情况:

  1 清先世曾臣服于明朝,受官袭爵,闻命即从。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段史事讳莫如深,因此,不仅将旧有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凡继续编写乃至收藏者,则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

  2 清初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汉族士大夫眷恋故明,宣扬“夷夏之防”一类思想,对巩固清廷统治极为不利。为了强化满洲贵族的封建专制统治,对反清思想就势必要用暴力加以打击。

  3 康雍之际,清皇族中权力斗争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雍正帝即位之后,为了巩固已得的胜利,除杀戮夺嫡诸王外,不惜借助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此外,尚有皇帝滥施专制淫威而出现的文字狱。文字狱是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措施。清代前期文字狱的冤滥,遏制言论,禁锢思想,造成了“万马齐喑”的严重历史后果;它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助长了阿谀奉承、诬告陷害之风,是历史发展中的浊流。到乾隆末叶,一方面清廷已经通过文字狱达到了预期目的,另一方面,隐伏着的社会危机日益加剧,清代统治者面临着比反清思想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文字狱遂趋于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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