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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队建制绿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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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入关前,清军中的汉军用绿旗,固称绿旗兵或绿营兵。清朝入关后,将接受明朝的降军和招募的汉人编为绿营兵。一人在伍全家被编入兵籍,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父兄死由子弟替补,世代相袭,以兵为业,所以也称“世业兵制”。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清朝军队建制绿营,希望对你有用!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图片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简介

  绿(lù)营,清朝常备兵之一。顺治初年﹐清廷在统一全国过程收编的明军及其它汉兵﹐参照明军旧制﹐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组建﹐以绿旗为标志﹐称为绿营﹐又称绿旗兵。全国绿营兵额总数﹐时有增减﹐在咸丰以前大约六十万左右﹐较之八旗兵多三四倍。在清代前期﹐尤其是在康熙初平定三藩之乱及在乾隆中叶以前的历次战争中﹐绿营都曾起到重要作用。绿营主要是步兵﹐分为战兵和守兵两种﹐此外尚有马兵(骑兵)和水师。其营制分标﹑协﹑营﹑汛四种﹐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称标﹐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称汛。标﹑协管辖一至五营不等﹐营以下分若干汛。每营的人数少则二三百人﹐多则六七百人。按道里远近﹐计水陆冲缓﹐分汛布防。其建制分京师﹑行省﹑边区三个方面。京师设巡捕五营﹐统于步军统领。在内地各直省﹐均有绿营兵驻守﹐但经制及兵额不一﹐其中闽广最多﹐安徽最少。绿营的军职﹐以总督为最高﹐节制总兵以下各级军官。而各省区绿营﹐自巡抚﹑提督﹑总兵各标以下﹐统归所在总督节制。巡抚原则上不节制提镇。但在不设总督的省份及巡抚兼任提督的省份均可节制镇协。此外﹐江苏﹑湖南﹑福建﹑台湾﹑甘肃﹑新疆和贵州等省﹐巡抚也有节制总兵之权。总督﹑巡抚﹑提督﹑总兵除了统辖本标官兵外﹐还兼辖若干协营。个别省份的八旗驻防﹐如伊犁﹑成都亦统辖﹑节制部分绿营兵。在边区﹐新疆﹑蒙古和西藏建立了屯戍制度。地方绿营基本任务是"慎巡守﹐备征调"﹐此外还担负差役﹑西北用兵﹑东南海防和边防﹑屯戍﹑河工﹑漕运﹑守陵等任务。绿营的这一套严密的组织系统﹐发挥了臂指相使的镇压功能﹐成为清王朝维护其统治的主要支柱和武装力量。

  同时﹐清统治者为了防止藩镇割据﹐骄兵跋扈﹐在绿营中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第一是以文制武﹐地方绿营的各级统兵官均归地方最高文官统辖或节制。第二是确立了一套互相分权﹐相互牵制的体制。如总督有权节制巡抚﹑提督﹑总兵﹐而提督和部分巡抚也可节制总兵以下各级武官。遂分散和限制了总督的指挥权。又如总督﹑巡抚﹑提督都有调遣兵马的权力﹐但是﹐除了统辖为数不多的本标官兵外﹐都不直接统辖其它镇协营兵。重兵是由总兵管带﹐而总兵虽有管带兵马的职任﹐却无调遣兵马的权力。这都是为了防止兵权过于集中。第三是实行兵皆土著﹐将则调补﹐兵籍和兵饷的发放统归兵部的制度。于是将不得私兵﹐兵不为将有﹐权利悉归中央。

  清代中期以前﹐绿营尚称精锐。但以后承平日久﹐营务废弛﹐日趋腐败。自嘉庆初年镇压川楚白莲教起义时即已不能得力﹐至咸丰间镇压太平军时﹐更屡战屡败。于是自同治至光绪年间历经裁汰﹐最后被改编为巡防营﹐失去了常备军的作用﹐绿营之制仅存空名而已。

  清代由汉人编成的分驻在地方的武装力量,用绿旗做标志。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编制

  绿营完全由汉人组成,编为标、协、营及汛。士兵为世兵制,父死则子继,由汉人统帅。绿营的官阶大致上依照明朝的制度,由高至低分别为提督(省/标)、总兵(镇)、副将(协)、参将(营)、游击、都司、守备(地方)、千总(驻点)、把总。

  提督全名为"提督总兵官",统领一省绿营,受文官总督、巡抚所节制。各省兵力大小不一,由万馀到六七万不等;提督之下为总兵,主管一镇的绿营,兵力从千人至两三千人不等;再下面的为副将,管理一协的兵力,约数千人左右;副将以下就是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统辖的称为营,兵员数量各有不同;在最下面的为千总与把总,负责统领一汛,也就是一个驻地,士兵由十数名到上百名都有,后来更设有"外委千总"与"外委把总",设在他们之下,职位与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

  另外从总督到总兵都有自己直属的绿营兵,称作"标",如"督标"(总督)、"抚标"(巡抚)、"军标"(四川、新疆)、"提标"(提督)、"镇标"(总兵)等,大小和协相同。"标"的统领官称"中军"(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卫队队长及副官长),督标中军由副将担任,抚标中军由参将担任。

  绿营兵多数为步兵,但亦有马兵与水兵,常用武器有刀、枪、矛、箭这些冷兵器,但也有如鸟枪、铳枪、抬枪甚至大炮的热兵器,可是他们的装备与待遇明显比八旗差。

  绿营发展到康熙年间已成为一个严密的制度,将兵由兵部直接统辖,将领无法直接统兵,兵卒平时分派各地作为差役,战时才临时分发给将领,令到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有效地防止军人拥兵自重。

  马兵为骑马的部队,步兵为步行的部队,守兵为后勤部队,马兵和步兵又统称为战兵。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兵力

  各省绿营分以镇为最高战略单位,以营最基本单位。

  按照《乾隆大清会典则例》,清代中叶全国绿营分为六十六镇、一千一百六十九营(其中标营三百三十六个、同城协营六个、同城营四十四个、分防协营一百六十九个、分防营六百一十四个),兵员共计648,345人,分布在内地十八省各城要害,可谓星罗棋布。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起源

  满清的兴起是倚靠它强大的八旗军力。随著领土的扩大,满清吸收了部份蒙古人与汉人的势力,对此皇太极另外设立了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用以壮大军力并加强管理蒙汉臣民。

  到了满清入关后,虽然八旗军人数达二十万,但兵力仍远远不足。为了加强对领土的有效统治,清政府招降明军、招募汉人组织军队,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所以称为"绿营兵",独立於八旗军。

  清朝军队建制绿营兴衰

  在清朝初年,大多为汉人的绿营军的职责尚只是镇守疆土,但随著八旗的腐化,绿营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强。在三藩之乱中,清军就是以绿营为骨干,先后派遣了四十馀万绿营兵作战。在往后的大小战争中,绿营也是清军的主要构成部分。但随著太平日久,绿营内部也开始出现松弛腐化的现象,到了乾隆帝阅兵时,所见已是"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到了两次鸦片战争和镇压太平军之时,绿营已经丧失了作战能力,上阵一触即溃,也是这些战事失利的主因之一。自此满清朝廷逐渐依赖如湘军和淮军等乡勇,且同治年间开始多次裁减绿营,致使绿营的重要性逐渐减弱。百日维新时朝廷新编全西式训练的新军,自此绿营便等同名存实亡。后来至民国初年,绿营被改编为警察性质的地方治安卫戍部队,成为民国时期警察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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