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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的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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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师从荀子,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李斯的历史评价,欢迎大家阅读。

  李斯的历史评价

  司马迁:“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司马贞:“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苏轼:“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李贽:“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

  归有光:“李斯用秦,机、云入洛,一时呼吸风雷,华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艳。事移时易,求牵黄犬出上蔡东门,听华亭之鹤唳,岂可得哉?”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

  姚鼐:“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频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

  王士禛:“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谓放勋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舜也、禹也、汤、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汉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圣也。此等谬论,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吕不韦、李园、贾诩、董昭为名臣,温峤为逆贼,所谓好恶拂人之性者也。以扬雄、胡广、谯周、冯道为吏隐外臣,亦大谬。”

  曾国藩:“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

  毛泽东:“孟夫子一派主张后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先法后王。”

  鲁迅曾称赞李斯:“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则有殊勋。”他的书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称为书法鼻祖。

  李斯怎么死的

  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初,由于赵高的构陷,李斯入狱。在赵高的授意下,狱卒天天严刑逼供,直打得李斯皮开肉绽,体无完肤;李斯实在受不住,只得招了假供。他之所以不自杀,是因为自思有雄辩之才,又是秦王朝的有功之臣;而且,自己也的确没有谋反,说不定通过上书二世就会赦免他。

  可是天真的李斯哪里知道,进谏之路已完全为赵高一党把持,申诉书全落人了赵高手中。恣意妄为的赵高轻蔑地将书撕个粉碎:“囚犯还有资格上书!”为了堵住李斯曲嘴。他派自己的亲信扮成御史(监察官)、谒者(官名,为国君掌管传达)、侍中(官名,秦时设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轮番提审。若李斯以实情相对,则施行拷打,直到李斯坚持假供不再改口为止。

  后来二世真的派人来审讯他,李斯以为还是和以前一样,就仍以假口供对之。胡亥看到口供后,以为李斯真想谋反,对赵高感恩戴德:“如果不是爱卿,朕几乎被丞相出卖了!”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李斯的罪名终于被赵高罗织而成,再也无法改变了。奔赴腰斩刑场的李斯,悔恨交加却为时晚矣。当年沙丘之谋,他如果不贪求一时私利,又何至于落得今日的下场呢?胡亥的昏庸,赵高的阴毒,都是他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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