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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农奴制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时间: 耀聪2 欧洲历史

  一八六一年,俄国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使俄国由农奴制的封建社会开始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因此,一八六一年俄国农奴制改革成了近代俄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那么俄国农奴制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舆论准备

  1856年3月30日,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在召见莫斯科贵族时已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承认“从上面解决要比从下面解决好些。”1857年1月3日,沙皇政府成立了农民事务秘密委员会。参加委员会的大多为大贵族地主,他们并不热心改革,委员会没有解决任何问题。11月20日,沙皇向维尔纳省总督纳齐莫夫发布诏书,允许立陶宛3省成立省贵族委员会,要求依照以下原则调整农民和地主的关系:保留地主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地主享有世袭领地治安权;保证妥善地.全部地缴纳国税.地方税和货币税。事实上,这个诏书就是政府初步的改革纲领。这个纲领除使农民得到人身自由外,没有触动封建制的生产关系。该诏书发给各,并在报纸上公布。

  诏书公布后,各省根据诏书先后成立了省贵族委员会。至1858年底,在欧俄各省,除阿尔汉格尔斯克外,已普遍建立起了贵族委员会。1858年2月,农民事务秘密委员会改组成为农民事务总委员会,负责领导改革的准备工作。它仍由大贵族地主组成,所以,改革的工作仍然没有什么进展。不过,省贵族委员会的成立和诏书的公布使农奴制问题的讨论公开化了,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由于各社会阶层.各政治集团所处的政治与经济地位不同,它们对诏书.对改革的态度以及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就各异。

  大贵族地主占贵族阶级的10%,却拥有30%的农奴。他们享有高官厚禄和种种特权,是封建农奴制的坚决拥护者和有力支柱,反对任何改革。沙皇诏书的公布,引起了他们的极大不满。在苏沃洛夫伯爵领导下,彼得堡委员会拟定的方案是最保守的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全部土地仍归地主所有;农民在完全服役的条件下可无限期地使用份地;保证地主对农民的支配权。可见,他们是农奴制改革的最大障碍。

  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地主和他们的代言人自由派,虽然也对封建农奴制进行批评,可是自由派和农奴主同属于一个阵营,他们并不愿意从根本上推翻封建农奴制,只希望用和平手段进行一些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改革。他们的纲领是“只要改良,不要革命”。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卡维林说,借着改良道路自上而下地废除农奴制,似乎就可以在500年内使俄国国内一直风平浪静,“一帆风顺地繁荣下去”。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对沙皇诏书表示热烈欢迎,称赞它“开辟了历史的新纪元”,“是贵族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的产物”。只有少数人认为,“诏书既不利于地主,也不利于农民。”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特维尔员会主席翁科夫斯基。

  由于他们的政治观点不同,所在地区的条件不同,对改革的意见也就不完全一致。结果提出的方案和奏折形形色色,数以百计。现已发现和研究的为370份。在这些方案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两个:一个是特维尔省翁科夫斯基提出的改革方案。它代表非黑土地带那些希望把自己的经济转到资本主义轨道上去的地主的利益。方案要求:完全废除农奴制;通过赎买方式把土地分给农民;土地由农民本人赎买,封建地租的赎金则应由国家负担。翁科夫斯基的观点是当时地主中最进步的观点。另一个方案是波尔塔瓦省波津提出的方案,它代表黑土各省地主的利益。方案规定只将宅园地分给农民,而全部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地主。显然,这种观点要比前一种观点落后多了。

  尽管他们的方案各异,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维护贵族地主的利益。他们之间的冲突是同一个阶级内部的冲突,他们之间的斗争“主要是地主内部的斗争,完全由于让步的程度和形式而引起的斗争。

  农民和代表他们利益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对于沙皇诏书,对于改革完全持另一种态度。农民以暴动回答了沙皇诏书和改革的准备工作。

  革命民主派是农民利益和自由的坚决捍卫者。他们以《钟声》和《现代人》为阵地,不断揭露沙皇政府改革的欺骗性和地主方案的掠夺性,猛烈抨击自由主义者的妥协.软弱.动摇,对人民的背叛和对沙皇政府的卑躬屈膝,鲜明地表达了对改革的态度,并提出了自己的纲领。

  沙皇诏书公布后,赫尔岑还没有完全摆脱自由主义的倾向,摇摆于自由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之间。他在1858年5月第9期《钟声》上发表的文章中,一方面向沙皇表示祝贺,一方面又表示,只愿意与那些坚决解放农民,并且正在解放农民的人共同前进。在改革过程中,他逐渐认识到沙皇的真面目和农奴制改革的实质,从而坚定了他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奥加廖夫拟定的“全俄新机构”纲领,要求立即废除地主和国家对人身和土地所享有的一切农奴制特权,将土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这个纲领与沙皇诏书和地主方案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比他们更坚决。1858年初,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现代人》上刊登了自己的文章《论农村生活的新条件》。为了避开书报检查,他在形式上对诏书作了善意的批评,而实质上是提出了一个与沙皇诏书对立的纲领。列宁高度评价了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他善于用革命的精神去影响他那个时代的全部政治事件,通过书报检查机关的重重障碍宣传农民革命的思想,宣传推翻一切旧权力的群众斗争的思想”。杜勃罗留波夫也在《现代人》上揭露了沙皇政府改革的狭隘性和改革内容的贫乏性,指责自由派的卑怯和叛卖,认为他们不能担负重大的社会事业。

  农民运动的高涨和革命民主主义者对改革准备工作的揭露与抨击,在统治阶级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亚历山大二世为形势所迫不得不再作让步。1858年10月18日,他在农民事务总委员会上作了新的指示。农民事务总委员会于12月4日根据新的指示,通过了新的纲领。其主要内容是:农民取得人身自由,列入农村自由等级;农民组成村社,村社的管理机构由村社选举产生;地主同村社联系,不同农民个人联系;除保证农民长期使用份地外,应使之能够购买该份地为私产,政府可采用组织信贷办法帮助农民。虽然这个纲领仍保留了浓厚的农奴制残余,并以剥夺农民为前提,但是与沙皇诏书相比,它还是前进了一步。

  为审查省贵族委员会提出的方案和拟定总的改革方案,1859年3月成立了受农民事务总委员会领导的编纂委员会。该委员会于8月底完成了制订方案的工作。编纂委员会提出的份地代役租和数额与地主提出的不一致,方案引起了贵族地主的不满。此后,经过旷日持久的征询意见.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直至1860年10月10日才将修改案交农民事务总委员会讨论。委员会讨论修改后,于1861年1月14日提交国务会议审批。1月28日,国务会议批准改革方案。2月19日,亚历山大二世签名后生效。同时,沙皇又签署了关于废除农奴制的宣言。这就是著名的2月19日法令。

  “解放”法令

  1861年2月19日法令共17个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861年2月19日宣言》.《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赎买其宅园地.及政府协助这些农民把耕地购为私有的法令》.《关于省和县处理农民事务的机构的法令》.《关于安顿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家奴的法令》。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解决不同地区土地关系的《地方法令》.关于各种农奴工人的《补充法令》等。

  《1861年2月19日宣言》是宣布农奴制改革的第一号文件。《宣言》承认了改革的必要性,它是由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的,但它的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菲拉列特·德罗兹多夫,此人也是一个大农奴主。宣言的目的是想表明这次农奴制改革的“正义性”,说“在对农奴们揭示出新的未来的时候,农奴们将会了解和感激地接受高贵的贵族们为了改善农奴的生活所做的重大的牺牲。”这显然是美化贵族地主。

  这个宣言还力图向农民解释,说农民由于使用土地,因而对地主履行义务,是完全必要的。宣言写道:“如果没有相当多的赔偿或者自愿的让步,地主就不可能从农民那里取得法律上规定让他们得到的权利。如果使用地主的土地而不因此履行相应的义务,则是违反任何一种正义性的。”因此,宣言要求农民继续对地主履行自己的义务,毫无怨言地忍受地主的剥削。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是一系列法令中根本的法令。它涉及到农民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人身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的农民享有其他自由的农村居民同等的权利,诸如自由买卖,依法开办和经营工厂以及种工业.商业和手工业作坊.加入行会.同业公会.有权起诉.出庭作证.参加选举.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农民结婚和处理自己的家庭事务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根据这些规定,农民获得了“人”的权利。他们不再像牲畜那样可以任人买卖.典押或赠予了。

  在财产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每个农民可以遵照自由农村居民有关法规,获得不动产和动产为私产,可以转卖.抵押和把它们作一般处理。”不动产有两种:一种是宅园地,农民可以赎买;另一种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场.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对这些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作为份地分给农民使用。份地数额不等,非黑土地带,最高数额为3~7俄亩,最低为1~2.33俄亩;黑土地带,最高者为2.75~6俄亩,最低为2,200平方沙绳至2俄亩;草原地带根据各省农作物性质来定。农民可将份地赎买为私产,但须向地主缴纳大大超过土地价格的赎金。同时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份地超过最高数额时,地主有权割去超过部分。据统计,在非黑土地带,割地占改革前农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带21省则26.2%。

  不仅如此,农民赎买份地之前,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交纳货币代役租和工役租。这样的农民称临时义务农。农民在征得地主同意,将份地赎为私产时,才终止临时义务,成为自主农。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农民虽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对贵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除此之外,根据法令规定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农民的机构,如村社.张.乡理事会.乡法院以及选出的村长.征税官等,特别是袒护地主的调停官的设立,使贵族地主对农民的压迫更合法化了。贵族地主除了借助沙皇政府的武力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调停官吏和管理农民机构的人来规劝农民,让农民安分守己,好好履行他们对地主所承担的义务。

  关于国有农民和皇室农民的改革,沙皇政府按照2月19日法令的基本原则,颁发了单行条例。国有农民可以完全保留其全部份地,这种份地的面积往往超过一般地主农民的份地。他们在赎买份地以前,仍然要照旧缴纳代役租。皇室农民的人数约有100万,他们的份地必须分期赎买,因为作为“头号地主”的沙皇,不愿白白地把土地还给农民。

  关于农奴工人和领有制工人的解放则依据《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以及有关赎买条例进行。所谓农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领主的工业企业中服徭役的农民。只有在农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过土地的农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则不能领到份地。所谓领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和矿山工作的“工匠”。如果他们以前利用过耕地,也都可以领受份地,在完成赋役的条件下使用它。

  1861年2月19日法令虽然保留了浓厚的封建农奴制残余,但它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改革的纲领,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解放农民的条件引起了农民和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极大愤懑。由于赎金太高和服徭的时间过长,农民表示不满。1861年暴动。1861年上半年,农民运动席卷了实行法令的43个省中的42个省,共发生农民骚动647次。在1861年一年内,共有2,034个村镇发生了骚动。

  革命民主主义者揭露了法令的实质和对农民的血腥剥夺。赫尔岑在《钟声》上公开宣称“解放是一种欺骗”。奥加廖夫认为这是“旧农奴制被新农奴制所代替”。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群众语言,写了一份革命传单《领地农民的同情者向领地农敬》,当中对农民说道:“你们不会从沙皇那里得到你们所想要的那种自由。你们是地主的农奴,而地主是沙皇的奴才,沙皇是站在地主之上的地主……”,揭露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同贵族地主的相互勾结,号召农民团结一致,做好起义的准备,反对地主和沙皇。

  农民运动的高涨促进了学生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举行示威游行,要求彻底解放农民,分给农民土地。在农民运动和学生运动高涨的形势下,革命民主派加紧活动。他们印小报.散传单,号召青年建立革命组织,提出了为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民主制度而斗争的纲领。但是,这些运动都遭到了沙皇政府的镇压。1862年沙皇政府竟然逮捕了革命民主派公认的领袖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杰出的政论家皮萨列夫。

  这时,自由派公开转到沙皇政府一边,支持沙皇政府的政策。他们对1861年2月19日法令欢呼雀跃,称颂沙皇的“首创精神”和“坚定态度”,而对人民群众的革命运动和革命民主派则持敌视态度,甚至呼吁政府对他们进行无情的镇压。列宁在斥责自由派的背叛行为时指出:“我们看到过自由主义者们对待60年代初的革命运动是何等怯懦和愚蠢……他们不是奋起捍卫被政府迫害的民主运动的首领们,而是袖手旁观并替政府辩护。”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

  其他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特别提示:俄国属于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因为它保留了大量沙皇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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