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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经典历史故事 岳飞的历史故事

时间: 杭威2 历史故事

  大家都听说过岳飞的精忠报国,那么大家对于岳飞的历史故事了解多少呢?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岳飞经典历史故事,希望你喜欢。

  岳飞经典历史故事一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阳(今河南汤阳)人。宋朝著名将领,率领宋朝军队抵抗金军,赢得了人民的信任。然而,在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连他的儿子岳云也惨遭株连。凡是看过越过岳飞戏和相关文学作品的,也都认为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今天,西子湖畔岳飞墓前,还跪着秦桧夫妇的铁铸像,遭人垂骂。岳飞被害,表面上看起来也确实是这样,不过究竟秦桧有没有最后下令杀死岳飞的权力?最后的诏命是高宗自己下的,还是秦桧矫诏呢?究竟谁是杀害抗金英雄岳飞的真正罪魁祸首呢?这些疑点成为史学界长期有争议的话题。岳飞被秦桧杀害这一历史上的定论似乎也将被翻案。

  不少史学者认为,赵构是岳飞被害的真正元凶。在《宋史》中曾经提到:岳飞被赐死,岳飞的儿子岳云及张宪在闹市里被诛杀。按照这里所说的赐死,以一般的理解来看,就是皇帝赵构下旨赐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也证明南宋皇帝赵构是岳飞冤狱的主谋和决策者。至于赵构杀害岳飞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岳飞权势过重,威胁到高宗的统治,才招来杀身之祸。岳飞武将出身,威名赫赫,触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专政,藩镇割据的严重局势,鉴于这种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创建朝代制定法度时,就特别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权,并且力主子孙们实行文治。可是,岳飞自从高宗建炎三年开始,率领军队抗击渡江南侵的金军,驰骋疆场十多年,大多数战役都是以少胜多,岳飞的威名从此响彻中原,让金兵闻风丧胆,在金兵中流传着这样的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声望甚至超过了高宗,这时候高宗就不能不考虑岳飞的影响力了。当初宋太祖赵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黄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对此不无担心,万一岳飞势力逐渐壮大,像苗、刘杭州兵变时所做的那样逼宫,局势就无法控制了。

  就当时的事实而言,岳飞的影响力确实扩大了,十分显著的便是,宋金双方的力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在建炎四年至绍兴五年,南宋各位将士的奋勇杀敌,岳飞同时又派得力部下四处宣传联合抗金的主张,希望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金力量,这种做法的效果特别明显,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壮大了起来,河东、河北的义军豪杰联合成一股强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举一动都在抗金联合军的监视之下,这种局势的发展使金国最勇猛的战将金兀术都产生了一种很强的挫败感,他对部将说这种情况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不只是兀术对岳飞和岳家军感到恐惧,金国的其他大将也是这种反应。金军大将乌陵思谋一向以善谋划著称,可是这时却只能安慰部将不要轻举妄动,并且准备乖乖投降;金军的统制王镇、统领崔庆、将官李凯等人干脆已经全都率领部下投降。金国大将韩常也打算带领五万人马归降岳飞。岳家军的壮大和岳飞声望的不断提高,令高宗赵构坐立不安,生怕岳飞重演当年太祖“陈桥兵变”的一幕,夺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赵构最终决定对岳飞痛下杀手。

  其二,岳飞积极抗金,以“直抵黄龙”为最终目标,主张迎回徽、钦二宗,触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终令高宗痛下杀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来的奸细秦桧为宰相兼枢密使,加紧投降活动。岳飞坚决反对,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谴责秦桧的卖国罪行。1139年正月,议和告成,高宗、秦桧欢天喜地大肆庆贺。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对岳飞等将领加官进爵,借以笼络岳飞,使其不反对“和议”。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岳飞上书态度强硬,言辞激烈,坚决表示不愿意把自身和岳家军卷入高宗、秦桧卖国投降的罪恶勾当之中。反对议和的意见不被采纳,岳飞极其愤慨地请求辞职。所以,在战与降的问题上,双方矛盾表现得尤其突出。

  在明朝中叶期间,文征明就曾在杭州岳飞庙前题了一首《满江红》词,表达了此种观点。词的内容是这样的:“拂试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体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他认为南宋高宗关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问题,而岳飞一生奋斗的目标是“迎回徽钦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赵构自然要归政钦宗。可见,赵构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复,三怕岳飞矢志抗金,他与岳飞的冲突,最后终究要爆发成君臣之间的仇杀。秦桧则是在这起冤案中,依照赵构的旨意加以执行罢了。因此,杀害岳飞的主谋和元凶是赵构而不是秦桧。

  其三,兀术把杀岳飞作为议和的条件是宋高宗杀害岳飞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仅仅疑忌岳飞掌握兵权,对岳飞反对议和不满,他尽可把岳飞罢官闲废,与韩世忠一样的下场。1141年,在宋金议和的过程中,兀术通过使臣告诉高宗、秦桧“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据参与阴谋的王次翁透露,当年二三月间,高宗“有诛飞意”。四月,罢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将兵权,为投降卖国铺平道路。按照秦桧预谋,先由张俊、岳飞害韩世忠,再用张俊害岳飞。而岳飞却表示绝不参与谋害韩世忠的阴谋,他得知有人诬告的详情后,立即派人飞报韩世忠。秦桧的图谋没有得逞。新仇旧恨使秦桧决定先对岳飞下手。而高宗急于向兀术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杀害岳飞这一点上,与秦桧一拍即合,所以制造了这一冤案。

  第四,岳飞的个人作风也构成他被赵构所杀的可能性。宋高宗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高宗曾将此视为越轨行为。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是相当严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岳飞作为大将竟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终的做法。所以,从上述的论据看,此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飞被赐死是高宗下的诏书,秦桧是“奉圣旨”将岳飞杀死,这一点从高宗后来的行为里也能看出端倪。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死后,基于民愤,高宗对秦桧的党羽都即行降黜,对受到秦桧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几次昭雪都没有岳飞的名字,有人就这个问题上书高宗,但都杳无音信。直到绍兴三十二年孝宗继位才为岳飞平反昭雪。这从侧面反映了高宗主张杀掉岳飞的。秦桧是杀害岳飞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则是站在秦桧背后主使,二人都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同意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了相反的论据。第一,就南宋国内的权力归属而言,赵构是皇权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从当时宋、金、西夏诸政权对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为南宋宰相的秦桧,则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个代理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他具有“挟虏势以要君”的权力,特别是当他手高宗委托,充当降金的全权代表之后,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间的角色。在《三朝北盟会编》一书中有秦桧胁迫赵构的记载,所以他才是南宋整个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第二,削夺岳飞等诸大将兵权,是秦桧整个投降计划的一部分。岳飞反对削夺韩世忠兵权等一系列作为中,招惹了秦桧、张俊的怨气,在“安抚”韩家军失败后,这两 人的阴谋便施到了岳飞及他的岳家军身上,岳飞在诸大将中首先被诛,这是他反对秦桧投降卖国的结果。第三,岳飞是女真贵族极其忌恨的人物,兀术曾胁迫秦桧“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秦桧为了议和,他必杀岳飞。第四,岳飞的狱案,“名曰‘诏狱’,实非诏旨”,这一点,从宋人遗留下来的资料亦可找到证据。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确记载:“(绍兴)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名为诏狱,实非诏旨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记载此事,即有:“……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圣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圣旨”的事,那么矫诏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身”,岳坟前的这一千古绝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从这一点上说,关于杀害岳飞元凶的争论似是无关紧要的,但作为历史研究的课题之一,似乎应有一个接近历史真实的答案。相信随着新史料的发现和研究的继续深入,此谜能被彻底揭开!

  岳飞经典历史故事二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人们一提起岳飞,就自然把他和民族英雄联系在一起了。其实岳飞也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心高气傲的岳飞

  岳飞是在北宋灭亡的前四年,河北真定宣抚使刘韐募敢死战士时应募从军的。后岳飞遂归宗泽麾下,跟随宗泽入守东京,屡立奇功,补授秉义郎。

  赵构即皇帝位后,岳飞不顾职卑位低,上书高宗,大意说其身边的宰相黄潜善、汪伯彦一干人,畏敌如虎,不堪恢复大任,应御驾回东京,亲率六军将士北伐,则中原可复,高宗没有同意,反而将岳飞解职。岳飞在回家的路上,正好碰上了新任河北招抚使的张所,受到重用。张所既为“河北招抚使”,他的管辖区域就该在黄河北岸的今河南、河北一带,于是,当他招募到一些兵力时,就派属下都统制王彦,率领包括岳飞在内的11名统制及7000人马,渡河开辟抗金战场。

  王彦任都统制,也就是管统制们的统制,显然要比岳飞资历深得多了。王彦过河后,兵临新乡,金兵势盛,王彦欲慎重进兵,岳飞却笑其胆小,独率部下冲敌,夺旗挥舞,王彦只得挥兵力战,遂攻下新乡。王彦责岳飞不服从指挥,岳飞则嗔王彦畏敌如虎,二人为此反目,岳飞遂率部独自行动。

  而就在这时,金人以为宋大军进入河北,急调数万精兵前来围剿,将新乡围得水泄不通。王彦则率众死战,终因寡不敌众,不得不冒死突出重围,且战且退到共城(今河南辉县)西山,据说身边仅剩700余人,但他们据险设寨,顽强死守,使散亡部下逐渐寻归。

  这时,岳飞不听将令,反在此时理直气壮地向处于危机中的王彦要粮。因此,众人在气愤中要求按军法处置岳飞。但王彦为岳飞松绑,置酒相待,说明困守荒山,没有余粮,让岳飞回去自己想办法。可岳飞竟在这样的危急时刻,率部下渡河回东京,转投宗泽去了。

  高宗六年二月,大本营以王彦管理有方,升其知襄阳府、京西南路安抚使,王彦则以岳飞为荆襄樊方面军大帅,力辞不就。张俊遂保奏王彦为行营前护副军都统制、都督府参谋军事。现在的问题是:王彦为什么在功升京西南路安抚使、知襄阳府时,却以岳飞节制荆襄,辞职不就呢?

  唯一的原因,就是岳飞当年擅自脱离河北战场的行为,是名副其实的临阵脱逃!把这样两个人放在一起对比,就足以看出并非王彦心胸狭窄,而恰恰是岳飞心高气傲,从一开始就不肯甘居人下。

  临阵脱逃的岳飞

  高宗三年,金兀术大举进攻,杜充逃奔建康,后降金。岳飞率本部人马2000余人,在今江苏宜兴一带坚持抗战,当金兀术十万大军直突杭州时,岳飞乘机六战六胜。而在战区被金兵掳掠、部队断粮时,岳飞宁愿挨饿,也严禁部下抢掠百姓。当金兵北返被韩世忠逼进黄天荡逃逸时,岳飞主动配合拦截,设伏牛头山,四战四胜,并趁势收复了已是空城的建康,因此立功扬名,为高宗赏识,仅一年的时间,就提升为通、泰镇抚使,归张俊节制,守卫淮东。

  然而,就在此时,岳飞又一次临阵脱逃!

  泰州与扬州是长江及半个江苏的门户,战略位置非常重要。虽然其后岳飞奉命去救楚州,刘光世奉命递进增援,并节制诸镇,守御通、泰,但岳飞本职未变。可他却在回兵泰州后,于当年十一月金兵进攻之际,莫名其妙地退出了泰州,远离守地,渡江到江阴沙洲上去了。虽然《 宋史?岳飞传 》说“有旨可守即守,如不可,但以沙洲保护百姓,伺便掩击。飞以泰无险可恃,退保柴墟,战于南霸桥,金大败。渡百姓于沙上,飞以精骑二百殿,金兵不敢近。飞以泰州失守待罪。”

  既有明令可以不守,何来失守之罪呢?又何来待罪之说呢?

  就在岳飞等人在淮东作战时,陕西尽失,四川危在旦夕!而若四川一失,则云、贵不保,金必沿长江顺流直下江浙,南宋大势去矣。但就在这人心震怖众将纷纷避敌收缩之际,时任秦凤路副总管兼知凤翔府事的吴玠,在众将纷纷避敌收缩之际,却招收败亡散卒数千人,与其弟吴麟逆敌而进,在今宝鸡西南无人知晓的和尚原上,紧紧扼控住凤翔金军进攻四川的通道!

  汉中是保卫四川的最后一个战略要地,自古欲取四川者,必先取汉中;反之,自古欲保四川者,也必保汉中。而和尚原就在汉中正前方,垂直距离约160公里。而吴玠所以非要坚守和尚原,就因为对面的凤翔府城,原是他的职守本司。他和王彦、刘子羽等名将一样,原本是不同意富平会战的,战败亦无力挽回,而凤翔为敌占领,也并非他的责任,此时他退回汉中,与众将聚兵一处,不仅无人指责他,且还会受到重用。可他却选择了坚守职司一条险路。

  更令人可敬的是,他们在此坚守,而大本营竟无人知道他孤军在此,而致部下中一些不坚定者,也认为他是自讨苦吃,拿他们性命不当事,甚至要合谋把他们兄弟劫往金营献功。

  而金人当然也不会让吴玠横挡在自己面前,多次出兵攻打,不仅都为吴玠所败,而且还首创了宋军自与金开战以来以少胜多的先例!

  这是金兀术自高宗三年十万大军被韩世忠截杀黄天荡侥幸逃逸后,首次被宋军以同样的数量对比招致全面惨败,据说还是换袍割须乔装打扮后,才侥幸逃脱的。而在南宋后来形成的五大主力中,吴玠是唯一的从始至终都在面对金军作战的方面军大帅。

  同是身处劣势,同是无险可守,同是无粮无援,一个是明令死守,却放弃本职,临敌弃守;一个是无命自进,主动迎击,坚守本职;一个是距长江防线不足三十公里,一个距蜀口要冲汉中160千米,孰优孰劣,一目了然。这就是史书中为什么要记上一句“岳飞以失守待罪”的原因。

  拿吴玠与岳飞对比,目的并不是要贬低岳飞,否定他的历史地位,而是要我们学会严肃地对待历史,对待历史人物,是则是之,非则非之。

  真实的岳飞

  岳飞的品格是很令人钦佩的,他也确实算得上是位英雄,但是要把他拔高到完美无缺的地位,是有些不符合历史真相的。

  岳飞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对他的评价并不太高,《 宋史 》上虽然对他有颇多美化的地方,但是我们仍然看得出来,岳飞在当时的地位也不过就是所谓“四大将”之一,其他将领韩世忠、张俊、刘琦、吴玠、刘光世,抗金功绩都不输于他,更不说前还有宗泽,后有虞允文等人。

  岳飞的“岳家军”号称军纪严明,饿死不掳掠,冻死不拆屋,但他在宗泽手下任统制时,带领的军队一样也劫掠百姓。他被杀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人替他说话,相反他的很多属下都附和秦桧诬陷他,只有韩世忠出于老交情问了一句而已。可见他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地位并不算怎么崇高,直到他死后几十年,其时主战派又占了上风,为了配合张俊北伐的宣传,南宋朝廷给他平反,不过这次北伐又失败了。

  元朝时期,汉族被北方游牧民族征服,汉唐以来积累的自信心大失,而越是没有自信的人越是需要自大的幻想,所以需要歌颂岳飞的功绩以鼓舞士气。《 金史 》和《 宋史 》都是元代脱脱所编撰,本来应该是很客观的,但是认真读过这两本书就会发现,两部史的文字风格很不一样,不是一个人写的,较为倾向宋朝,对宋朝的抗金成绩较多美化,对金国的战绩往往一笔带过,因为金国先于宋灭亡,元朝编写史书的又大多是汉人,所以对宋抗金成绩多有美化。到了明朝,再加上小说话本等再一渲染夸大,就与事实相差更远了。

  根据当时的历史事实,如果岳飞执意孤军深入,最后只会被消灭。女真人已经在北方建立起了稳固的统治基础,中原还有女真人扶持的汉人伪政权。宋金在中原的交战各有胜负,经常陷于拉锯战的状态,谁也不可能轻易地彻底消灭对方。岳飞也不是百战百胜,《 金史 》就多次记载他打败仗,但是《 宋史 》就隐而不提,这或许是当时的一种政治需要。

  评价历史人物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过于美化一个历史人物不但不利于英雄形象的树立,反而会使人觉得虚伪。相反,客观分析岳飞的功过得失,不仅不会降低他的身份,反而会使他的形象更加丰满,更贴近历史的真相。

  岳飞经典历史故事三

  不少史学者认为,赵构是岳飞被害的真正元凶。在《宋史》中曾经提到:岳飞被赐死,岳飞的儿子岳云及张宪在闹市里被诛杀。按照这里所说的赐死,以一般的理解来看,就是皇帝赵构下旨赐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也证明南宋皇帝赵构是岳飞冤狱的主谋和决策者。至于赵构杀害岳飞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岳飞权势过重,威胁到高宗的统治,才招来杀身之祸。岳飞武将出身,威名赫赫,触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专政,藩镇割据的严重局势,鉴于这种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创建朝代制定法度时,就特别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权,并且力主子孙们实行文治。可是,岳飞自从高宗建炎三年开始,率领军队抗击渡江南侵的金军,驰骋疆场十多年,大多数战役都是以少胜多,岳飞的威名从此响彻中原,让金兵闻风丧胆,在金兵中流传着这样的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声望甚至超过了高宗,这时候高宗就不能不考虑岳飞的影响力了。当初宋太祖赵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黄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对此不无担心,万一岳飞势力逐渐壮大,像苗、刘杭州兵变时所做的那样逼宫,局势就无法控制了。

  就当时的事实而言,岳飞的影响力确实扩大了,十分显著的便是,宋金双方的力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在建炎四年至绍兴五年,南宋各位将士的奋勇杀敌,岳飞同时又派得力部下四处宣传联合抗金的主张,希望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金力量,这种做法的效果特别明显,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壮大了起来,河东、河北的义军豪杰联合成一股强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举一动都在抗金联合军的监视之下,这种局势的发展使金国最勇猛的战将金兀术都产生了一种很强的挫败感,他对部将说这种情况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不只是兀术对岳飞和岳家军感到恐惧,金国的其他大将也是这种反应。金军大将乌陵思谋一向以善谋划著称,可是这时却只能安慰部将不要轻举妄动,并且准备乖乖投降;金军的统制王镇、统领崔庆、将官李凯等人干脆已经全都率领部下投降。金国大将韩常也打算带领五万人马归降岳飞。岳家军的壮大和岳飞声望的不断提高,令高宗赵构坐立不安,生怕岳飞重演当年太祖"陈桥兵变"的一幕,夺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赵构最终决定对岳飞痛下杀手。

  其二,岳飞积极抗金,以"直抵黄龙"为最终目标,主张迎回徽、钦二宗,触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终令高宗痛下杀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来的奸细秦桧为宰相兼枢密使,加紧投降活动。岳飞坚决反对,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谴责秦桧的卖国罪行。1139年正月,议和告成,高宗、秦桧欢天喜地大肆庆贺。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对岳飞等将领加官进爵,借以笼络岳飞,使其不反对"和议"。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岳飞上书态度强硬,言辞激烈,坚决表示不愿意把自身和岳家军卷入高宗、秦桧卖国投降的罪恶勾当之中。反对议和的意见不被采纳,岳飞极其愤慨地请求辞职。所以,在战与降的问题上,双方矛盾表现得尤其突出。

  在明朝中叶期间,文征明就曾在杭州岳飞庙前题了一首《满江红》词,表达了此种观点。词的内容是这样的:"拂试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体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他认为南宋高宗关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问题,而岳飞一生奋斗的目标是"迎回徽钦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赵构自然要归政钦宗。可见,赵构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复,三怕岳飞矢志抗金,他与岳飞的冲突,最后终究要爆发成君臣之间的仇杀。秦桧则是在这起冤案中,依照赵构的旨意加以执行罢了。因此,杀害岳飞的主谋和元凶是赵构而不是秦桧。

  其三,兀术把杀岳飞作为议和的条件是宋高宗杀害岳飞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仅仅疑忌岳飞掌握兵权,对岳飞反对议和不满,他尽可把岳飞罢官闲废,与韩世忠一样的下场。1141年,在宋金议和的过程中,兀术通过使臣告诉高宗、秦桧"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据参与阴谋的王次翁透露,当年二三月间,高宗"有诛飞意"。四月,罢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将兵权,为投降卖国铺平道路。按照秦桧预谋,先由张俊、岳飞害韩世忠,再用张俊害岳飞。而岳飞却表示绝不参与谋害韩世忠的阴谋,他得知有人诬告的详情后,立即派人飞报韩世忠。秦桧的图谋没有得逞。新仇旧恨使秦桧决定先对岳飞下手。而高宗急于向兀术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杀害岳飞这一点上,与秦桧一拍即合,所以制造了这一冤案。

  第四,岳飞的个人作风也构成他被赵构所杀的可能性。宋高宗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高宗曾将此视为越轨行为。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是相当严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岳飞作为大将竟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终的做法。所以,从上述的论据看,此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飞被赐死是高宗下的诏书,秦桧是"奉圣旨"将岳飞杀死,这一点从高宗后来的行为里也能看出端倪。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死后,基于民愤,高宗对秦桧的党羽都即行降黜,对受到秦桧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几次昭雪都没有岳飞的名字,有人就这个问题上书高宗,但都杳无音信。直到绍兴三十二年孝宗继位才为岳飞平反昭雪。这从侧面反映了高宗主张杀掉岳飞的。秦桧是杀害岳飞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则是站在秦桧背后主使,二人都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同意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了相反的论据。第一,就南宋国内的权力归属而言,赵构是皇权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从当时宋、金、西夏诸政权对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为南宋宰相的秦桧,则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个代理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他具有"挟虏势以要君"的权力,特别是当他手高宗委托,充当降金的全权代表之后,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间的角色。在《三朝北盟会编》一书中有秦桧胁迫赵构的记载,所以他才是南宋整个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第二,削夺岳飞等诸大将兵权,是秦桧整个投降计划的一部分。岳飞反对削夺韩世忠兵权等一系列作为中,招惹了秦桧、张俊的怨气,在"安抚"韩家军失败后,这两 人的阴谋便施到了岳飞及他的岳家军身上,岳飞在诸大将中首先被诛,这是他反对秦桧投降卖国的结果。第三,岳飞是女真贵族极其忌恨的人物,兀术曾胁迫秦桧"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秦桧为了议和,他必杀岳飞。第四,岳飞的狱案,"名曰'诏狱',实非诏旨",这一点,从宋人遗留下来的资料亦可找到证据。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确记载:"(绍兴)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名为诏狱,实非诏旨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记载此事,即有:"……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圣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圣旨"的事,那么矫诏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身",岳坟前的这一千古绝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从这一点上说,关于杀害岳飞元凶的争论似是无关紧要的,但作为历史研究的课题之一,似乎应有一个接近历史真实的答案。相信随着新史料的发现和研究的继续深入,此谜能被彻底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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