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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的故事

时间: 鸿宇2 历史成语故事

  防微杜渐是指在不良事物刚露头时就加以防止,杜绝其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防微杜渐的故事,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防微杜渐的故事:

  东汉和帝即位后,窦太后专权。她的哥哥窦宪官居大,任用窦家兄弟为文武大官,掌握着国家的军政大权。看到这种现象,许多大臣心里很着急,都为汉室江山捏了把汗。大臣丁鸿就是其中的一个。

  丁鸿很有学问,对经书极有研究。对窦太后的专权他十分气愤,决心为国除掉这一祸根。几年后,天上发生日蚀,丁鸿就借这个当时认为不祥的征兆,上书皇帝,指出窦家权势对于国家的危害,建议迅速改变这种现象。和帝本来早已有这种感觉和打算,于是迅速撤了窦宪的官,窦宪和他的兄弟们因此而自杀。

  丁鸿在给和帝的上书中,说皇帝如果亲手整顿政治,应在事故开始萌芽时候就注意防止,这样才可以消除隐患,使得国家能够长治久安。

  【读音】fáng wēi dù jiàn

  【释义】杜:堵住;渐:指事物的开端;微:微小。指在坏思想、坏事或错误刚冒头时,就加以防止、杜绝,不让其发展下去。

  【出处】《宋书·吴喜传》:"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

  明 陆采 《怀香记·鞫询香情》:"自家不能防微杜渐,却怨谁来?"

  夏衍 《心际》第二幕:"在起初的时候,最要防微杜渐。"

  【原文】

  永元四年(92年),代袁安为司徒。这时窦太后临朝执政,兄弟窦宪各擅威权。丁鸿借日食,上封事道:"臣下听说太阳为阳精,守实不亏,君王之象征;月亮为阴精,盈虚有一定规则,臣子的表象哩。所以日食,臣在君上,阴凌于阳;月满不亏,下面骄盈的缘故。从前周室衰微,皇甫等人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压主势,所以日月薄食。《诗经》上说:'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酉鬼。'《春秋》记载日食三十六次,弑君三十二人。变不空生,各以类应。凡威权不可以放下,利器不可以假人。看看往古,近看汉兴,倾危之祸,没有不由此产生。因此三桓专鲁之权,田氏擅齐之政,六卿瓜分晋室,诸吕掌握汉室,统嗣几次变更;哀帝、平帝的末年,宗庙不能祭祀。所以虽有周公之亲,而无周公之德,不得行其权势。现在大窦宪,虽想束力身自约,不敢僭越权势,然而天下远近的百姓都恐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了台束力,不敢马上便去,久的拖到几十天。背着王室,走向私门,这是上威降低,下权势盛的缘故。人道悖于下面,效验现于上天,虽有隐谋,神明照察其情,垂象见戒,以警告人君。近来,月满先节,过了十五还不亏缺,这是臣下骄傲横溢,违背君王,专功独行的缘故。陛下没有察觉,所以上天再次见戒,应该畏惧,以防大祸临头。《诗经》上说:'敬天之怒,不敢戏豫。'如果束力政自责,杜渐防微,那么凶妖就会消灭,害除而福降了。坏崖破岩之水,来源于涓涓的小泉;干云蔽日的大树,起于葱青的小苗。禁微就容易,救末就难,人们没有不忽略于微细,以致成为大祸。恩不忍诲,又不忍割,事情过去之后,没有发生的明镜。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的人,应该一切杀光。近来大再出,威震州郡,没有不向吏人征赋税,派使者贡献物资。大虽说不受,可是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惧,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所以海内贪猾成风,竞为奸吏,小民叹息,怨气满腹。臣听说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纵横。应该趁大变之际,改政匡失,来补充天意。"

  书奏上十多天,皇帝派丁鸿行太尉兼卫尉,屯于南、北宫。于是收缴窦宪大的印绶,窦宪和诸弟们都自杀

  相关人物介绍:

  丁鸿(?-94年2月24日),字孝公。颍川定陵(今河南漯河市舞阳县北)人。东汉时期名儒、大臣。以荫袭封阳陵侯,大办学堂,受明帝赏识,召拜侍中兼射声校尉。章帝召各名儒在北宫白虎观论五经,丁鸿论述最精,世称"殿中无双",擢为校书。官至司徒、太尉兼卫尉,亲自收窦宪大印绶,逼窦氏兄弟自杀。

  人物评价:

  时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

  鲍骏:"伏见丁鸿经明行修,志节清妙。"

  华廙:"古之君子,立言非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乎哉!原丁鸿之心,其本主于忠爱,何其终悟而从义也?以此殆知其徇尚异于数世也。"

  范晔《后汉书》:"①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违周,伯夷率洁情以去国,并未始有其让也。故太伯称至德,伯夷称贤人。后世闻其让而慕其风,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诡行生而取与妄矣。至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义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天下之方动者。言行之所开塞,可无慎哉!原丁鸿之心,主于忠爱乎?何其终悟而从义也!异夫数子类乎徇名者焉。""②丁鸿翼翼,让而不饰。高论白虎,深言日食。"

  王夫之:"①丁鸿逃爵,鲍骏责之曰:'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允矣,而犹未尽也......若禄,则己所不屑,而可以非分之得污弟为爱弟乎?鸿弟盛而贤也,不必侯而可以功名自见也;如其不能,则亦温饱以终身而已矣。禄食者,箪食豆羹之类也,让者小而受者愧,商、周之义,恶可效之后世乎?读古人书,欲学之,而不因时以立义,鲜不失矣。子曰:'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受列侯之封,分禄以与弟,斯得矣,侯岂鸿所得让者哉?""②孝和之世,袁安、任隗、丁鸿为三公,何敞、韩棱为尚书,皆智勇深沈,可与安国家者也......当其始也,大臣与宦寺犹相与为二也,朝纲立而士节未堕,则习尚犹端,而邪正不相为借。若袁安、任隗、丁鸿者,虽忧时莫能自效,而必不攀郑众以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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