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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

时间: 金浪 榜样人物

关于事迹,不能只是了解,而要深入学习事迹背后所蕴含的时代精神;那么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5篇,欢迎大家分享。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篇1

虽身患重病,却仍然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着……法官谭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事迹感染着许许多多的人,尽管他去世已经5年,但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今年9月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在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之后,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初步繁荣后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

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他说“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谭彦用他短暂的一生,最好地诠释了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这句名言。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篇2

谭彦,1960年10月生,吉林集安人,生前系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他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向恐吓低头。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1989年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的誓言。在1993年至1994年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谭彦身患重病后,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顽强抗争。他“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崇高情怀,在抵抗绝症中表现出的钢铁般意志,执法如山的职业精神,赢得“铁法官”的美誉,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法官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1997年当选为党的x大代表,2009年被授予“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2019年入选“新中国最美奋斗者”。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篇3

谭彦,曾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共x大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2019年入选最美奋斗者……

2004年11月28日,和病魔抗争了16年后,这位视工作如生命的“铁法官”,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离开了。

时光匆匆,至今已是17载,但谭彦为党甘愿奉献一切的忠诚之花,已经在无数人的心中绽放。

“小小渔村”淬炼钢铁之躯

在开发区法院的文化墙上,谭彦事迹介绍和有名的《老铁之歌》占据近乎一整个墙面。

老铁,人民的兵,执法的一架天平;老铁,坚强的人,我们的一盏明灯;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司法的公正,你无私奉献,燃烧着生命,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老铁,拓荒的牛,铁骨铮铮;老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人民满怀深情,对党一片赤诚,你无私奉献,燃烧着生命,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这首《老铁之歌》就是谭彦的同事们为他创作的,赞扬他有钢铁般的意志。

1960年,谭彦出生在吉林省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家庭。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

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谭彦大学毕业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组织上派他与其他几名同志一道筹备组建开发区法院。

当时,大连开发区还是个荒凉、偏僻的小渔村,距市中心30多公里,荒草遍地,道路泥泞。“开荒期”的开发区法院,更是人手缺乏,工作繁杂。

没有宿舍,住在四面透风的工棚里;白天,骑着自行车深入工地、渔民家中调查;晚上,由于电力不足常点着油灯看书、写材料。冬天,呼啸的北风吹来,工棚如同冰窑。创业期的艰苦环境,谭彦毫无怨言,与他一起到开发区的人,有的调走了,有的回到了市里,而他却坚持留了下来,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谭彦工作出色,是老同志眼中有前途的好苗子,但长期在艰苦条件下透支体力,他的身体出了问题,病情不断加重。

1989年,就在妻子分娩当天,他病倒了。诊断结果是“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那一年,他才29岁!面对医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的忠告,谭彦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进行抗争。

为了治病,谭彦吃的苦常人无法想象。一年365天,不打针的日子数得过来。胳膊上密密麻麻全是针眼,几乎都找不到下针的地方。

开发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夏明宇曾是谭彦当年的书记员,一起共事过10年。他说:“谭彦那种为了人民燃烧生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他拖着病体在办公室熬灯夜战的场景和那种为了司法事业忘我工作的形象。”

“司法战士”彰显为民情怀

“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了解谭彦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谭彦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你这个小法官?”1994年谭彦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被告不满判决大闹法庭,随后又指使他人两次打电话威胁谭彦:“咱们走着瞧!”

对此谭彦毫无惧色:“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

也是1994年,谭彦审理了一起虐待老人案。因为无法忍受儿子打骂,一位六旬老太状告儿子,谭彦受理后立即前往调查,走访时他了解到,被告人确有虐待老人的现象。随后,他将被告人传到法庭,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但没想到不孝儿不思悔改,竟继续对老人施暴。

谭彦正准备在村里公开审判这个案件时,不料老太心疼起儿子来,找到谭彦要求撤回起诉。

按说,该案也可就此了结,但谭彦认为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是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必须让更多人知法、守法。他提出将原来的公开宣判改为法治教育大会。谭彦以该案为例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会上,不孝子给老母亲叩头认错,当众写下保证书,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

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

执法为公,不谋私利。

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

谭彦的老家远在吉林山区,家中有患病的姐弟,生活全靠父亲一人的工资维持,谭彦的工资也经常要贴补老家。经济上虽然不宽裕,但是要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谭彦的入党誓言滚烫。

鞠躬尽瘁谱写奉献之歌

“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谭彦深深懂得杰克·伦敦这句名言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

自知不久于人世,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在他看来,与其在医院里等死,不如回去工作,活一天就要体现一天的价值。

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人不能愧对生命,干一行就要干出名堂。”虽身患重病,谭彦依然以优良的工作成绩让虚弱的生命绽放绚丽光芒。1993年至1994年,谭彦审理案件108件,结案105件,分别高出全院人均的44%、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我是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普通的基层法官,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一点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许多的荣誉,心里时常不安。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和关怀,下辈子我也要跟党走。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大好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谭彦写下的遗言满是豪情,却又无尽悲壮。

在谭彦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开发区法院拿出了漂亮的“成绩单”,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夏明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谷晓霞、曹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时丽丽等一批先进典型……

“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是我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他那种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精神已经成为我院推进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的灵魂,成为我院干警争相学习的优良品格。我们将持续传承‘铁法官’精神,大力弘扬他‘铁心向党、铁志为民、铁肩担当’新时代内涵,让谭彦精神始终在我院闪耀光芒。”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祥志说。

榜样力量无穷,英雄精神将薪火相传。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篇4

谭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工作。后因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谭彦义无反顾地投身到火热的工作中。1988年年底,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

1989年春,就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再也支撑不住了。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肺结核由于长时间高烧得不到治疗,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医生要他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谭彦在医院住了不到一个月,高烧一退就回法院上班了。病魔剥夺不了谭彦对审判工作的忠诚,在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录: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1993年至1994年,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数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2004年11月25日,去世前,眼望妻儿,谭彦满含深情地写道:“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这是谭彦的遗言,这就是“铁法官”的心声。44年的人生固然短暂,但谭彦却用自己的高风亮节谱写了一曲不朽的生命赞歌,它是如此的绚烂、如此的静美,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力量。

我深深记得谭彦曾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要用自己的真情,教育更多人学法、懂法、守法。”

在工作实践中,我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坦然与困难作斗争、勤耕不辍的精神,秉公办案、廉洁执法的坚定信仰。对于每一个法院干警,看准看清眼前的方向,走稳走实脚下的每一步路,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方式。我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向社会传播法治精神,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情。

感动中国榜样人物谭彦事迹篇5

新华社大连11月17日电(记者闫平)虽身患重病,却仍然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着……法官谭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事迹感染着许许多多的人,尽管他去世已经5年,但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今年9月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在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之后,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初步繁荣后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

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他说“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谭彦用他短暂的一生,最好地诠释了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这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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